据报道,6月8日上午,在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考点,发生考生不满监考老师没收作弊手机,而在考场内暴打监考老师的严重事件。该考生打人后还口出狂言:“你知道我爸是谁啊,你就查我?”据悉,当天该考生是开着宝马车来应考的。
“宝马高考生”,不仅无视高考纪律公然舞弊,而且被发现后暴打监考教师,更可恶在于态度嚣张、口出狂言,典型的“小衙内”作风。今年考场外相关部门加强了警戒,甚至出动特警真枪实弹确保高考安全;而令人意外的是,考场内竟然发生如此重大的恶性事件,令人震惊愤慨。相形于江西“最美高考生”柳艳兵,为了公众安全,从歹徒手中徒手夺刀,以至于耽误了高考,两者境界,可谓天壤之别。
曾经一段时间,社会舆论对“我爸是谁”这样的不良现象进行了批判,而如今又再次重演。“我爸是谁”俨然成了这些“富二代”、“官二代”、“权二代”的护身符,以至于高考舞弊作恶后,还敢如此嚣张跋扈。笔者以为,对待这样的考生,我们绝不能姑息容忍。
令人遗憾的是,就在记者不断报道这起恶性事件的同时,当地教育部门、学校却采取了息事宁人的做法。据报道,记者在采访受害女教师时,该老师说“领导不同意我说,我作为员工就得听领导的”;在联系学校领导时,竟回复“校方不愿意把这事扩大化,接受采访必须经得市教育局领导的同意”;而市教育局领导的回应是“处理结果由省招办决定”。由此可见,在这起事件上,不仅受害女教师失去了应有的话语权,而且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把责任也都层层上推。
对于“宝马高考生”,笔者以为他的恶劣行为必须受到规则、法律和道义的制裁和谴责,不能因为“宝马车”、“某二代”的身份就可姑息,这是毫无疑问的;但他毕竟还是个大男孩,只是无知无畏,缺乏敬畏之心罢了。但是,受害老师、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回应,就让人有些匪夷所思了。担惊受怕,息事宁人,听之由之,又置教师的尊严、教育的理想、高考的权威于何种境地呢?
笔者以为,“宝马高考生”能够在高考中公然作弊,暴打监考老师,而且恶语相向,绝非“一日之功”,也非“某方之功”。毋庸置疑的是,该考生从小就受到家庭的娇宠,习惯了以自我为中心,不知道或无视社会的规则和法律,即便犯了错误,都由父母给摆平了,也未受到相应惩处。长此以往,就养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同时,这也绝不是某一方面所导致,家庭的娇宠,学校的容忍,社会的姑息,可以说,每一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那么,我们教育应该是怎样,又怎样来面对和处理类似的恶性事件?以笔者看来,所谓教育,不仅是教书,更在育人,是把一个“自然人”培养成“社会人”的过程;现代社会,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成为有爱心、守正义、懂法纪且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宝马高考生”和其监护人必须承担应有的考试、刑事和道义责任;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也应该认识这起事件性质的恶劣性,并以此为警醒,对教育教学做出必要的反思。
当前,我们重提“德育为先,立德树人”,这并不是一句空话,而是真正要落实在我们日常教育教学的每一个环节中。漠视德育建设的学校教育,只是培养缺乏灵魂的考试机器,只会造就更多的“宝马高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