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江西宜春高三考生柳艳兵在客运班车上与持刀歹徒搏斗的事迹,引来各方点赞。6月8日,《人民日报》头版刊发了一张柳艳兵头缠纱布躺在病床上的图片,并且援引教育部的说法称,待柳艳兵和另一位受伤考生易政勇康复后,将为其组织单独考试,已有一些高校向柳艳兵伸出橄榄枝,愿助其圆大学梦(6月8日《人民日报》)。
江西夺刀救人考生登《人民日报》头版,这一消息在高考期间,引爆了民意。正如《人民日报》图片说明所说,“不能参加高考,实际上他早已交上了另一份答卷。”这一刻,在为救人考生上头版且为教育部将组织单独考试点赞的同时,很多人建言:应该直接录取,因为舍身救人比什么知识和能力都强。
对这一正能量的点赞,直接体现了舆论的爱憎分明。当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在全社会轰轰烈烈地展开,救人考生的行为是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这一壮举不仅感动了人们,而且也给人们传递信心:这个社会永远都不乏正能量,正是得益于这些正能量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始终保持向上向善的趋势,不至于在“历史三峡”迷失迷茫。
对于道德壮举和平民英雄给予褒扬,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保证。高考具有指挥棒作用,不仅指向学习方式,而且指向社会风尚。让救人考生在高考录取上受到一定程度的照顾,有利于树立正确的社会导向,激发更多的社会正能量。一次道德激励胜过十次高度表扬,由此形成的价值示范,将会在青少年心中乃至整个社会落地生根。
有人担心,这容易走向谬赏主义,会在一定程度上冲击高考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唐代魏征在著名的《谏太宗十思疏》中曾提出过“恩所加,则思无因喜以谬赏;罚所及,则思无因怒而滥刑”的观点。谬赏主义对应着过赏和错赏,而对救人考生的奖励显然非如此。在现行的高考制度中,存在着种种加分奖励。比如说,对于体育特长生就有着明确的奖励规定。体育能加分,道德凭什么不能加分?从对社会的贡献讲,从对社会价值的引导示范来说,一个救人考生丝毫不逊色于一个航模考生。
对救人考生的奖励,应在一定范围和框架下进行。比如说,加分的标准,应该进一步细化。让救人考生直接上北大清华,可能过了一点。明确加分的上限和底线,更易为大众接受。还比如说,加分的程序,应该制度化和明朗化。奖励应该具有普遍性而不是偶然性,不应该为个别人的心情左右,甚至不应该为媒体是否报道、是否广泛报道而左右。此前社会对于道德加分有过置喙,人们怀疑的不是对道德的激励,而是担心道德加分过于主观随意,会造成公平减分。制定明确的加分标准,把加分的决策权交给公众,在门户网站上征询公众意见,而不是由个别人闭门决策,显然有利于增进公平。
体育能加分,道德当然也能加分,有些体育特长生能够直接录取,救人考生为什么不能直接录取?当然,加分需慎重,直录更要谨慎,标准和程序也应该纳入制度的笼子。但不管如何,对道德榜样给予激励,这是可行的,也符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