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和情人结婚办多本假证男子花钱买来假离婚证、假结婚证、假户口簿及假房本成婚后现任妻子发现其又有情人遂报警
36岁的已婚男子董某为和23岁的王女士结婚,伪造了离婚证、结婚证。但在他大费周折将王女士娶回家后,却被发现还与其他女子有染,王女士遂报案。
顺义法院今日通报,一审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1年。
检方指控,2007年,董某通过朋友认识了23岁的王女士,之后他便隐瞒已婚的事实开始与王女士交往并同居。
2008年,王女士在董某手机里发现他妻子的短信,董某这才承认自己有妻室。董某恳求王女士原谅,并保证会与妻子离婚,娶王女士。
但离婚并没有董某想的那么容易。除了妻子不同意外,董某的父亲也不同意二人离婚。因当时董某的居住地正在拆迁,董某父亲称,若其离婚,就不分给他家产。
面对即将失去的家产和王女士的催促,董某随即想到楼道里张贴的办假证小广告。之后他花100多元搞了张假离婚证,先安抚住了王女士。
为了假离婚的事不被发现,董某之后又骗王女士说自己认识民政局的人,不亲自到现场也能领结婚证,随后他又花钱弄来了假户口簿和假结婚证。
2009年,二人在北京举行婚礼,第二年王女士生下女儿。
其间,董某称老家拆迁分了5套房,又花钱做了个假房产证骗王女士,并称自己已被提升为公司副总。
2011年初,王女士在看法制节目时得知,领结婚证必须双方到场,董某这才说了实话。
2012年,董某与妻子离婚,三天后与王女士登记。但好景不长,董某到东北炒房后突然失去了联系。王女士通过董某曾经用过的手机号查找机主,发现董某还与其他女子有暧昧关系,而当上副总等也都是吹嘘之词,遂报了警。
顺义法院审理查明,董某于2007年至2011年初,在自己婚姻存续期间,为骗取王女士信任,出资指使他人伪造离婚证1本、结婚证2本、居民户口簿1本,在顺义区、延庆县等地与王女士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间,董某为证明自己财产情况还出资指使他人伪造房屋所有权证书4本。
法院认为,董某的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该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