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岁女童被锁校车内六小时 高温下造成脏器损伤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3-30 15:06:57
因幼儿园的疏忽大意,导致5岁的女童萌萌(化名)在35℃的高温下被锁在校车内长达6小时之久。直接导致萌萌中暑、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多脏器损伤,入院接受治疗。萌萌的家长气愤不已,一纸诉状将幼儿园的所有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近3万元损失。近日,通州法院调解此案,被告除先行支付的医疗费等费用外,再赔偿原告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8000元。
去年的8月1日上午7点半左右,幼儿园的所有者程女士将萌萌接走。下午2点左右,萌萌父母接到通州区妇幼保健院的通知,说女儿现在在医院。原来因程女士及幼儿园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让女儿在35℃左右的高温天气下,关在密闭小轿车内长达6个小时。
后因萌萌病情严重,被转至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为中暑、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多脏器损伤,后经治疗好转出院。但时至今日,萌萌左手拇指咬痕仍未痊愈,肝功能指标异常,需要继续检查和治疗。萌萌一直不敢去上幼儿园,这次事故给萌萌幼小的心灵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据记者了解,小萌萌是在出事的4个月前被父母送到这所幼儿园就学的。每月入托费是650元,另外需要支付班车费100元。学校没有专门的班车,只用一辆私家小轿车来接送幼儿。
幼儿园拒绝对萌萌进行赔偿。事后,萌萌的家长才发现这是一家未进行依法注册登记的幼儿园。气愤的家长将幼儿园的所有者程女士告上法庭,要求被告程女士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9588.97元。
后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除被告程女士先行支付的医疗费等费用外,再赔偿原告萌萌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8000元。
来源:
北京晚报
作者:
记者 严琪
编辑:
付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