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获了全套警用装备
为了实施绑架,温州的两名绑匪做足了功课。
昨天,龙湾警方通报了一起预谋绑架案。之所以说“预谋”,是因为他们还没来得及实施就被抓了。
绑匪其人
金某,28岁,瓯海人,温州一家外贸公司的老板。郑某,26岁,泰顺人,是金某的朋友。
去年下半年,金某的公司资金周转遇到了困难,为了能快速弄到钱,他决定绑架。郑某自称当过协警,金某找到他帮忙,两人计划勒索100万。
目标“宝马X6”男
两人准备了胶带纸、手铐、警棍、头盔、协警服、仿真枪、头套、口罩、手电筒等十几种装备。郑某说警棍、协警服等是他当协警时留下的。
作案用的面包车也是通过非法途径搞来的,无法通过车子查到他们的身份。
从今年1月开始,他们多次到龙湾区紧固件市场附近踩点,寻找作案目标。经过两个月踩点,瞄上了一名开“宝马X6”的男子。
4套绑架方案
为应付各种突发情况,他们制订了4套绑架方案:一是冒充民警盘查,将受害人骗上车;二是直接将受害人打晕抱上车;三是用电击棍将受害人电晕抱上车;四是故意碰瓷,待受害人下车时将其强行绑上车。
藏匿人质的地点也想好了:某偏僻路段的“窨井盖”下面。
纯属“意外”
两人多次蹲守在紧固件市场附近,但目标出现时他们总是不放心,都放弃了。
他们觉得还得再找个帮手才稳当。于是他们去了劳务市场,以讨债的名义雇人帮忙,先后雇了3个人,但对方都怕违法中途退出了。
3月5日那天,其中一名受雇的男子离开后,想想不对劲,报了警。
龙湾公安分局蒲州派出所接警后,立即部署警力在紧固件市场一带巡逻。3月7日晚上,在面包车上预谋作案的金某二人被抓。
目前,金某、郑某已被刑拘。
还没实施也算“绑架”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表示,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路线、计划等,属于犯罪预备。如果情节轻微、未造成伤害,可免予刑罚。
但像绑架这样严重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即使处于预备状态,也应按绑架罪(预备)进行刑事处罚,一般判处缓刑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