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三规定”开展领导干部“报家底”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3-12 08:41:54
【专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衢江区要求所有区管干部对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按照“三个规定”,认真报告个人廉洁从政等情况,接受党组织的监督与测评。
一是规定报告对象。所有在职区管干部,均应按照初次填报要求,亲笔填写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各单位党组织做好服务工作,做到报告对象不漏人,报告内容不漏项。
二是规定报告内容。“家底”内容包括干部本人的婚姻情况,因私出国(境)的情况,房产,金融理财产品、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和从事讲学、写作、咨询、书画等劳务所得等情况及配偶、子女的相关情况等事项。
三是规定报告纪律。各区管干部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区委组织部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凡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
来源:
衢州新闻网
作者:
编辑:
黄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