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母亲嫌准儿媳不够“门当户对” 藏户口簿防领证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3-04 09:29:43

 

  小文可寻求调解

  浙江攀远律师事务所余余律师

  婚姻自由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基本婚姻制度之一。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仅就结婚自由而言,是指公民有自主决定结婚与否的自由以及自主选择结婚对象的自由,法律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当然婚姻自由也并非绝对,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应将亲友对婚姻问题的善意劝导和非法干涉婚姻自由作严格区分。如果亲友仅就婚姻问题提出自己的反对意见,并无其他强迫或阻碍婚姻自由的行为,一般不宜认定为非法干涉婚姻自由。

  就本案而言,小文的母亲以藏匿户口簿的方式阻碍二人办理结婚登记,无疑是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侵权行为。根据我国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须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且应当出示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因此,如果不能出具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显然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小文与其女友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然,父母不同意儿女婚事,一般也多出于善意,在此建议小文多与母亲沟通,争取得到母亲的理解与同意,必要时,也可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妇联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协调和劝解。谢树华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编辑: 姜玲菲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