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扮集装箱车偷逃过路费138万 一物流公司经营者涉嫌诈骗罪被起诉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1-28 09:01:13
为了逃避支付高速通行费,宁波一家物流公司购入旧集装箱,办理了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以下简称ETC)后,通行高速公路1643次,偷逃过路费138万余元。昨天,记者从柯城法院了解到,该公司负责人已被提起公诉。
据了解,这家物流公司由嵇某、华某夫妻俩经营。为了享受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嵇某分两次从上海购入48只被淘汰的旧国际集装箱,用于公司的煤炭运输业务。同时,嵇某又从一家海运公司子公司购入空白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和铅封,由华某印上自行编造的船名、船次,用来应付高速公路人工收费通道收费员的查验。
偷运一段时间后,嵇某又在宁波为公司车辆办理了ETC,从此,公司车辆在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时,走的都是仅允许运输国际标准集装箱的ETC专用车道。
2011年12月至2013年1月期间,嵇某指示公司下属通过欺诈手段伪装集装箱车通过宁波市、衢州市、绍兴市、金华市及其下属市、县高速公路出入口进出浙江省高速公路管网共计1643次,其中通过人工通道921次、通过ETC通道722次。经鉴定计算,被告人嵇某、华某通过上述方法,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共计1381293.25元。
案发后,柯城检察院以诈骗罪对二人提起公诉,要求追究二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采用不适合作为国际集装箱使用的集装箱进行货物运输,偷逃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行为的刑事责任。目前二人已退缴赃款130万元,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
作者:
记者 徐颖之 通讯员 周秀涛
编辑:
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