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后,七旬父亲将他寄养在朋友家中,后来寄养人也不管了,小天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1月2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皇姑区人民法院采访了解了这样一起未成年人案件,小天的遭遇令人嗟叹。
法院开庭来个陌生人
去年11月20日,15岁的小天和17岁的万某因涉嫌抢劫罪一同站到了皇姑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被告席上。庭审前,自称小天“舅舅”的一名男子要求参加听庭,引起了主审法官、少年法庭庭长卜静的注意。
小天的母亲姓吕,可这名自称小天“舅舅”的男子却姓王。“不对啊,你怎么和小天的母亲不是同一个姓?”王某解释了半天也没说清楚。因为此案不公开开庭审理,所以必须弄清参加听庭人员的身份。
在法官的一再追问下,王某这才说出个中原由。王某并不是小天的“舅舅”,也和小天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小天和自己的女儿是同母异父,是女儿让自己前来的。
爸爸有家不敢认私生子
1985年,小天的母亲和王某结婚,并生育了一个女儿。1992年,小天的母亲和王某离了婚,女儿归王某抚养。1997年,小天的母亲和有妇之夫有了婚外情。1998年7月,小天出生了。小天10岁时,母亲去世了。
小天说,他虽然有爸爸,但爸爸已经七十多岁了,因为他有自己的家,所以不敢承认小天这个私生子,一直把小天寄养在别人家里。从2012年开始,小天初中毕业后,寄养的人也不管他了。小天的爸爸每个月只给他四五百元,平时吃饭上网根本就不够花。
因为没人看管,没有经济来源的小天走上了犯罪道路。2013年9月13日21时许,小天和万某等人在皇姑区泰山路一居民小区,将从此经过的一人拦住索要钱财。对方拒绝后,小天和万某等人对其一顿拳打脚踢,造成对方骨折,经鉴定为轻伤。
15岁少年抢劫获缓刑
2013年9月27日,经皇姑公安分局新乐派出所民警传唤,小天和万某归案。案发后,万某家人与被害人自行达成了赔偿协议,一次赔偿给被害人7万元,取得了对方谅解。
法院开庭审理时,因为小天属于未成年人,需要有法定代理人参与听庭。因小天亲生父亲不愿也不敢出面,小天提出还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姐姐。法官与小天的姐姐联系,得知其现在日本留学。小天的姐姐可怜同情弟弟的遭遇,故要求父亲出面帮忙。
近日,皇姑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小天、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过程中致人轻伤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判处小天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万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王某帮小天交纳了2000元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