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怀疑“被消费”
12月10日,提起手机流量刷走了2000多兆,阮先生仍感到很无奈。
阮先生表示,今年,他买了一台二手手机,该手机是某通讯运营商的合约机。10月7日,阮先生的手机屏幕出现故障,他便将手机送回给卖家,要求维修。
10月29日,阮先生取回维修好的手机。当晚,阮先生睡觉前给手机充电至次日。10月30日,阮先生收到运营商发来短信提示,他使用了2000多兆的手机流量,由此产生800多元的流量费。
随后,阮先生查询话费清单发现,2000多兆的流量集中在29日晚11时30分到30日凌晨3时左右产生。令阮先生不解的是,手机维修期间,也产生了少量流量。由此,阮先生怀疑自己“被消费”。但阮先生承认,手机充电时,他并未关闭阻止流量产生的“蜂窝移动数据”。
阮先生表示,10月30日,他拨打客服热线反映上述问题。接线人员回复表示,会调查处理。隔了一两天后,客服人员致电表示,29日晚至30日凌晨产生的流量费属正常上网所产生的费用,计费无误。
但阮先生坚持认为自己没有使用手机上网,“产生的流量费应该全部清零。”
通讯公司:将积极沟通解决
昨日,就阮先生的遭遇,记者来到该通讯运营商梧州分公司进行了解。针对阮先生“不上网怎么会产生流量”的疑问,相关负责人分析,在用户使用的各类手机软件中如设置了自动更新、升级和同步,不排除软件会在特定时间自动激活而产生流量。在手机维修期间产生的少量流量,应为维修后测试时产生。
“我们会积极与阮先生协商。”该负责人表示,公司将与用户再次沟通,引导客户使用相关流量监控软件,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安装流量查询、提醒等软件可避免流量超额使用。”该负责人表示,用户可在流量提醒软件中设置使用限额,以此来避免流量“无节制”使用。此外,用户使用WIFI上网时,记得先关闭“蜂窝移动数据”,以避免手机自动跳转使用“蜂窝移动数据”而产生流量。
梧州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李晚昌则表示,目前,消费维权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市民针对通讯行业收费的维权或会面临举证难题。他建议,为避免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市民在使用手机上网时,需熟悉、了解控制流量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