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极端“讨薪”扰乱公共秩序被拘留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11-08 16:29:23
昨天上午,衢城西区一个建筑工地上,一名男子爬上尚未竣工的24楼顶层宣称要跳楼。经过劝解,该男子放弃了轻生念头。但是,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男子随后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处治安拘留5天。
昨天上午10点多,西区一工地上,包工做项目的湖南人廖某突然爬上未竣工大楼的24楼楼顶,并做出欲跳楼状,情绪激动。工地施工人员们赶紧停下手头工作,劝解廖某并报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廖某依然十分激动。他打电话给工地项目部人员,称“不给钱,就跳楼”,现场气氛紧张。民警驱散现场围观人员,迅速爬上工地24楼楼顶,通过聊天的方式安抚廖某情绪,并联系消防队做好防护救援准备。廖某称,自己今年8月份到工地包工做项目,现在工地还欠他1.7万多元工程款,“今天不给钱,我就跳下去。”
民警协调工地负责人出面,就廖某的工程款问题进行协商。经过协商,对方表示愿意提前支付廖某的全部工程款。因工程款有了着落,廖某放弃了轻生的念头,从24楼楼顶围墙上下到楼顶平台。
介绍廖某到这个工地包工的沈先生说,前段时间,因为与工地上其他人产生矛盾,廖某要求结清工资走人。沈先生拿出一张收条证明,2个多月的时间,廖某已经拿到5万多元的工钱,就剩余1.7万多元没有结清。“和他说好这个月把剩下的钱给他,我们的合同上也是这么定的,他昨天还说同意的,没想到今天就做出这么偏激的事。”
民警对廖某进行了教育,“讨薪”可以走正常法律途径,采取极端方式讨薪,不但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昨天下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因扰乱公共秩序,廖某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5天。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
作者:
记者 赵峥琳 通讯员 王力
编辑:
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