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大公报》报道,dr医学美容事故触发香港特区政府成立的“私营医疗机构规管检讨督导委员会”,1日开会决定接纳辖下区分医疗及美容程序工作小组的报告,将15项现时美容院可进行的程序,包括注射美白针、漂牙等,列为“医疗程序”,应由注册医生或注册牙医执行。
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表示,会向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作出汇报后,尽快将这些新指引上载至互联网。
工作小组检视了35项有潜在安全关注的美容程序,建议把当中的高风险美容程序,例如涉及注射的美容程序,包括注射皮下填充剂、a型肉毒杆菌毒素、美白剂及高浓度血小板血清等,应由医生或在医生监管下才能进行。
除了注射程序外,亦有数项程序被列为应由注册医生或在注册医生的权力责任下才可进行,包括高压氧气治疗等;至于漂牙程序,工作小组认为涉及相当的风险,应由注册牙医进行。
纹身及穿环等传统美容疗程则被豁免被归类为“医疗程序”,可继续由美容师负责。但工作小组提醒,若是在如眼睛附近及舌头等引致并发症风险较高的身体部位施行程序时,美容师需要特别小心。所有施行程序的人亦当接受适当培训,以及在施行程序时采取感染控制措施。
至于最具争议的激光及彩光等,港府同意将涉及的仪器,纳入医疗仪器规管,于咨询专家意见后建议立法规管。特区政府亦会于明年向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规管医疗仪器的大纲。
高永文表示,卫生署将发出一份“提供美容程序须知”予全港美容院,亦会向注册医生发信,提醒所有相关疗程须按照香港医务委员会的守则进行。无论是病人直接求医,或由其他人士转介,医生均需把病人视为正式的病人,要对病人的安全及整个医疗程序负责。至于新指引何时生效,高永文表示,会向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作出汇报后,尽快将这些新指引上载至互联网。
高永文又指,在区分医疗程序和美容程序方面存在困难,现时没有任何地方会有一份全面、完善的清单,对两者进行清楚的区分,亦不存在一个定义,其清晰度足以让任何程序都能对号入座。他续称,局方会继续密切监察,如果市面再有高风险程序,亦会纳入规管。
被问到有何法律基础要求美容机构遵守指引时表示,高永文表示,现时执法的依据来自《医生注册条例》及《牙医注册条例》,一旦出现事故时,执法部门会去搜证及调查,作为检控基础,而法庭亦会参考指引,根据普通法的原则作决定。
对于会否担心美容业界会认为当局是在偏帮医生做美容生意,高永文重申,当局提出指引的唯一重要依归是公众的安全,在这件事上,当局不会偏帮任何业界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