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遇火灾逃生千万不要坐电梯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11-04 14:54:43
上周星期五,成都市一著名地下商场发生一起火灾。秋冬季节火灾易发,本期安全警示栏目,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提醒大家:日常生活不给火患容身之处,逃生时千万不要乘坐电梯。
日常生活杜绝火患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注意自己的行为,不给火患容身之处。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在垃圾桶内。安装、使用电器设备,要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并采取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不要埋压、圈占、损毁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不要将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挪作他用,不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不要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处堆物或搭设棚房。不要在阳台上堆放易燃易爆品。
面临火灾,在选择逃生路线时首先要明确起火位置,再决定逃生路线,千万不能“盲目从众”,应顺着安全出口指示牌的指引逃生。
突遇火灾电梯不利逃生
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提醒大家:若身处火层以下位置,应当及时疏散;如果身处火层之上,则应往上层逃生,等待救援。逃生中,可利用湿毛巾等蒙住口鼻,匍匐前行,绝不能因顾及个人财产而耽误时间。要是无法及时转移,可紧闭防火门,打湿毛巾或棉被堵住房门边角,阻止浓烟或有毒物质入侵。一些高层建筑设有避难层,而目前部分高层建筑的设备层也作避难层使用。当所有消防通道无法上下时,市民可到避难层等候救援。
发生火灾时不能乘坐电梯。因为电梯不具有防高温性能,当遇到高温时,电梯厢容易失控甚至变形卡住,有的还会有触电的危险。发生火灾时,当楼梯内电气线路被烧毁或断电时,电梯便会停在楼层中间,一方面,不利于电梯内的人员逃生;另一方面,也有碍于外面的抢险人员营救,极易酿成人员伤亡事故。
来源:
华西都市报
作者:
记者 席秦岭
编辑:
黄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