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旅游频道 > 曝光点名
国庆长假临近 西湖景区查处数千个“野导游”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9-13 15:10:51

  “黄金周快到了,希望西湖赶跑野导,提升世界遗产地形象。”“城市文明、西湖先行”西湖因你更美丽——文明西湖百日行活动正在进行中,本周,几位杭州市民为西湖挑了这根“刺”。

  面对即将到来的国庆长假,这根刺,提得正是时候。

  昨天,西湖景区管委会邀请媒体参与景区常规的野导综合整治行动,并诚恳回应市民:“西湖野导的确并未完全消失。”不过景区透露了一组数据——经过长效管理和近期重拳整治,近几年来,西湖野导的“饭碗”被敲掉1000个。

  据统计,今年1至8月景区共计开展联合整治120余次;查处“野导”简易程序案件258起,查处一般程序案件4起;治安拘留“野导”10人次,治安罚款14人;查扣黑车148辆,景区及周边的“野导”拉客现象得到有效遏止。

  

 

  到六公园上厕所

  野导都会“打报告”

  “带你去游湖?包车1天才100元。”对野导老张来说,包车费是没有赚头的,主要靠带游客“顺路”买茶叶、买丝绸赚取利润,平时“做生意”就在杭州青少年宫广场、保俶路、龙翔桥一带游荡,隔条北山路或湖滨路,就是西湖景区范围。

  被监控探头和西湖景区执法队员全天候牢牢盯着,他从不敢在北山路南侧或湖滨路上拉客。中午11:30左右,老张穿过马路来到湖滨六公园,跟执法队员小王笑笑:“我上个厕所哦!”

  小王看了他一眼,抿着嘴,没说话。

  “我跟他点点头,打个招呼,说明我老老实实,在西湖边绝不兜生意,”老张无奈地自嘲,“连上厕所都要打报告……管得太严了,我们被越赶越远。拉客少,钱难赚,很多以前的伙伴都转了行当。”

  28岁的小吴来自江苏,曾经也是西湖野导:“我从良了。”现在小吴和两个老乡在城西开了家小水果店,他说,虽然赚得不多,但不用怕被抓。

  湖滨白堤野导消失

  敲掉饭碗1000只

  2008年最高峰时,湖滨管理处曾查处野导超过2300人次(包括同一人被教育或处罚两三次的情况);从2010年开始,白堤、苏堤、岳庙一带基本无野导了;目前,从湖滨一公园到六公园、柳浪闻莺等,野导基本消失,雷峰塔景区前几年“野导”多时有四五十人,经去年以来的专项整治,目前野导只剩十几人;灵隐野导最多时有300人左右,目前只剩10个人……

  粗粗一算,几年下来,西湖景区内,至少1000位野导“饭碗”被敲掉。

  西湖景区提供的这些数据,让挑刺市民陆先生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不会吧!现在野导真的那么少?我在平湖秋月散步,路边面包车里的野导都会吆喝一声呢!”

  “那是旅游中巴,属可以承接一日游的正规车辆,不能算野导。”景区工作人员坦言,中巴司乘人员在车里向游客兜售西湖旅游产品,“虽然卖相不好看”,但若不尾随、不拉客、不纠缠、不欺诈、游客无投诉,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执法队员就不能对他们进行处罚。

  野导数据库

  即将升级“证据库”

  看起来不可能的数据,是怎样实现的?

  灵隐管理处、景区执法局一直有个“野导”数据库,五年前就建起来了。

  当时,被野导骗了的游客投诉时,执法队员会打开电脑中的文档“无证导游”,一页页查看,请游客指认野导。

  每一页文档,从左到右依次记录着“无证导游”的编号、姓名、籍贯、身份证号、暂住地址、联系电话、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反条例、曾经受处罚金额等,右上方是“无证导游”本人的2寸彩色照片,相貌清晰易辨。

  多年下来,灵隐管理处累积了大约300位野导的档案。

  “野导就像韭菜,割掉一茬,又来一茬。‘韭菜’最多时,300多人在这一带拉客,真当难看。”小食品店老板娘陈大姐在灵隐做了七八年生意,执法队员和野导都是她的顾客,情况摸得很熟悉。

  经过灵隐管理处的多轮整治,尤其7月12日开始的重磅出击,如今灵隐飞来峰主景区已经看不到野导身影——都被逼到灵竺路、飞来峰停车场、大安停车场和北高峰索道附近,野导数量也锐减到了十几人。

  这几日,灵隐管理处正在酝酿给野导数据库升级,增加视频存储功能。

  “因为不想结仇,游客市民一般都不愿意当证人,以前打击野导执法难,很大的制约因素就是取证,”执法队员小劳说,“补充视频资料,有利于取证。根据治安管理条例,只要集齐3段野导拉客的视频,物证就够了,野导会被公安部门拘留。”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编辑: 陈苹苹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