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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男孩被锁车内暴晒 脏器衰竭昏迷五天未醒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7-23 08:32:20

  家长——

  曝晒一下午的汽车里

  10岁男孩昏倒在驾驶座

  义乌当天高温,车主和家长都不知道孩子是怎么被关进车厢里的

  孩子严重中暑脏器衰竭,昏迷五天至今未醒

  一辆汽车,在现在这样的天气下停放几个小时,车内的温度会有多高?

  75℃!这是一个网友做出的测试结果。

  就在上周,义乌一名10岁的孩子,就被锁进了这样闷热车子里,被人发现时已经昏迷。

  眼看五天过去了,躺在医院里的孩子依旧没有醒来的迹象;连他是怎么被锁进车内也没有人知道。

  医院外,孩子的家长找到了车主,要求赔偿。一场艰难的谈判就此展开……

  家长——

  一个下午没见,孩子咋就进医院了

  “爸爸,弟弟不见了。”7月18日晚上7点,彭长明下班一回到家,13岁的女儿就急匆匆冲了过来。

  彭长明慌了。

  40岁的他,住在义乌北苑街道的湖塘西村,是农贸市场的一名送货工人。

  他有一儿一女,儿子小江今年10岁。两个孩子平时跟着妻子住在江西老家,半个月前放暑假,妻子孩子都来了义乌。

  平时他要打工,孩子都是妻子管。现在天气热,儿子每天下午会出去玩,中途回来个一两趟休息一下。

  可是18日当天,小江从下午1点出门后,就一直没回家。下午3点的时候,家人觉得不对劲,出门找了一圈,也没找到。

  吃完晚饭,眼看天都黑了,孩子还是没回来,彭长明坐不下去了,出门继续找儿子。

  “今天下午,好像有个孩子被困在车子昏死过去了,已经被120抬去了,不会是你家的吧。”一个邻居跟他说。

  彭长明懵了,立马报警。

  根据警方的信息,他确定,那个被120抬走的孩子,就是自己的儿子小江!

  车主——

  一个下午没见,车子咋就困住个小孩

  与此同时,还有另一个人,也同样忧心忡忡。

  他就是那辆闯祸轿车的车主,王先生。

  王先生是义乌人,在湖塘西村附近的一家装饰公司上班。当天,他把车停在湖塘西村的一块空地上,结果下午下班去取车时,被结结实实吓到了。

  “18号那天,我是中午11点多把车停在空地上的,到下午5点下班去取车,远远就看见车子的双向灯在闪。车门一打开,一个小孩子倒在驾驶座上昏过去了,身上满满都是汗,手还在不停抖,呼吸也很微弱。”

  他说,停车的地方是一块空地,平时公司里的人都把车子停在那里,村里人也都知道。

  一直到孩子被120救护车抬走,他还没缓过神来:“我这车就是一辆二手的海马,车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平时锁好以后也不会仔细检查。不过那天,我应该是锁上了呀。”

  如今五天过去,王先生还没从惊吓中走出来:“自从出了事之后,我每天上下班都是坐公交车,不敢开车了”。

  至于孩子是怎么被锁进车子里的,王先生说不出,孩子的爸爸也想不通:“孩子一直在乡下呆着,平时连车都没怎么见过的,怎么就在车里出事了呢?”

  医院——

  孩子严重中暑,心脏肝脏都已衰竭

  当天晚上10点,彭长明在医院里见到了儿子小江。

  孩子躺在急诊室里,昏迷不醒,呼吸微弱,脸色苍白,小身板还不时抽搐。医生告诉他,孩子的情况很严重,肝脏和心脏都已经衰竭了。

  而昨天,记者来到医院时,小江仍然没有脱离生命危险。重症监护室医生黄静说,他们判断小江患的是热射病,通俗地说就是“非常严重的中暑”。

  这个病,需要长期的后续治疗,所需费用可能是一笔巨款。

  如今,小江还躺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里,每天巨额的医疗费用压得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喘不过气。彭长明和家人找到了车主王先生,要求他为该事负责。

  昨天上午,双方坐在一起,开始了一场艰难的谈判。

  谈判——

  调解室里吵翻天,室外妈妈默默流泪

  昨天上午,王先生和小江的家人,一起坐在了义乌市北苑街道的民政协调中心。

  会议桌一侧,是只身一人的王先生;另一侧,彭家十几个人坐成一排。

  从头到尾,王先生几乎一语不发,脸憋得通红,即便如此,会议室里还是吵得不可开交。

  王先生说,愿意先拿3000元,作为先期的人道主义补偿。彭家人立刻否决了。

  “你有没有良心。谁要你的人道主义赔偿。医院说了,一天费用都要1万到3万元。3000元,你当这是捐款?”

  可是问到具体的赔偿金额,彭家人也说不出。

  憋了许久后,王先生也火了:“孩子在我车里,你们家人有没有问过,你们有没有管好?”

  这句话,换来的是更为激烈的言语冲突。

  “既然协商不行,那我们就走法律途径吧。”王先生最终摊牌。

  而在调解室的门口,小江的妈妈一个人坐在地上,默默抹泪。整场谈判,她没有参加;也许在她的心中,只放得下小江的安危这一件事。

  王先生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责任?

  昨天,记者咨询了浙中律师事务所的陈善律师。

  陈律师说,解释这个问题,有一个前提:公安确定小江被关进汽车里,是因为孩子玩耍所导致,不是王先生的行为。

  这种情况下,王先生停车的地方,并非是小孩子日常玩耍的地方,一般人包括王先生在内,根本无法预见到孩子会跑到车里去,也就是说,孩子被关在车里这件事,王先生在主观上没有过错。

  而且,机动车辆作为私人财产,并不属于供人玩耍娱乐的公共场所或空间,小江私自跑到王先生车内玩耍,本身就是不妥的。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实习生叶星辰 记者贝远景 编辑: 单春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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