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长大了,却越来越不像自己“父亲”起诉确认“非亲子关系”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5-17 16:07:03
义乌人胡某与常山人邹女士曾是夫妻,并有一子。离婚后,随着“儿子”逐渐长大,胡某发现他越来越不像自己,便做了“亲子鉴定”,并把“儿子”推向被告席,要求法院判令双方不具有亲子关系。
5月14日,记者从常山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审结了这例“非亲子关系确认”纠纷案件,而此类案件在常山县尚属首例。
2003年4月,胡某与邹女士结婚。11个月后,邹女士生育一子。2004年8月,胡某与邹女士离婚,约定儿子由邹女士抚养。
离婚后,邹女士将儿子改姓“缪”。随后几年,胡某在义乌重新组建了家庭,并生育了一个女儿。2012年下半年,胡某想为女儿落户口时,却被告知,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相关政策,胡某之前已有一个儿子,再婚后生育的女儿是“不合法”的,所以他的女儿无法落户口。
近几年在探视“儿子”的过程中,胡某觉得“儿子”越来越不像自己,便做了“亲子鉴定”。2012年12月,北京某司法物证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不支持“胡某是被告缪某的生物学父亲”。
胡某为了维护自己的生育权,以及让女儿落户,起诉至常山县人民法院,要求判令自己与缪某不具有亲子关系。
庭审中,邹女士亦承认原、被告之间系非亲子关系,胡某和邹女士对鉴定意见书均无异议,法院当庭依法做出判决,确认原告胡某与被告缪某为非亲子关系。
来源:
衢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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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苹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