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海域的鱼越来越少,渔民为了获得更多收成,船却越造越大,渔业专家认为是恶性循环。(资料图片)
5月15日晚,8名渔业执法人员,悄悄出现在温岭松门镇乌岩码头。
近年来,浙江海洋渔业资源濒临绝境,然而自4月底以来,乌岩码头每天都有成百上千吨幼鱼,被当作饲料销往全国各地(本报曾进行连续报道)。
根据《渔业法》规定,渔获中的幼鱼不得超过一定比例,但记者连日来看到的现实是,幼鱼已成为许多渔船的主要收获。
在前天晚上的行动中,一艘冷冻船的船长被执法人员带走调查,仅他这一条船,此次吊装上岸的幼鱼就超过500吨。
渔业部门的工作人员说,类似乌岩码头的情况,全省乃至全国都很普遍,每天,有多少幼鱼被捕捞交易,无法估算。
“渔业管理确实难,不过,确实也没有管好。20多年了,如果能切实去抓去管,也不会像现在这样了。”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所长徐汉祥说。
目前全省的捕捞能力如何?为何监管捉襟见肘?还存在哪些现实问题?本报记者进行了进一步调查。
浙江渔船马力数占全国1/4
渔业资源常年“僧多粥少”
要谈渔业,先谈渔船。
浙江是海洋与渔业大省,拥有26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6696公里海岸线、大于500平方米的岛屿有3448个,在国家海洋战略版图和渔业领域中具有重要地位。
根据渔业部门的数据,目前浙江共有合法海洋捕捞渔船4.3万艘,占全国渔船数的七分之一,马力数占到了全国的四分之一。
“浙江的捕捞能力一直是超饱和的,而且近年来还在增长,鱼越来越少,船越造越大,这是个恶性循环。”徐汉祥说。
这些渔船中,不乏采取极端手段进行捕捞的,比如电脉冲捕鱼、灯光围网、帆张网等,给本就“僧多粥少”的渔业资源带来沉重打击。
明令禁止的电鱼
把工具一扔海里就无法取证
旨在保护渔业资源,多年来,浙江也出台了一些针对渔船的规定,比如明令禁止电脉冲捕鱼,但从实践看,效果不佳。
据一位渔业专家介绍,电脉冲捕鱼早年曾是推广技术,以12伏的直流电,稍微刺激水下的虾和贝类,增加产量。但后来,“电脉冲刺激”直接演变成了电鱼。
“现在全都是四五十米长的钢管通进海里,一头一尾安上总共四台电脉冲,每台36伏,强大的电流甚至可以电死人。”
如今,电脉冲捕鱼虽已被明令禁止,但仍然大量存在,主要原因是执法难。
“渔民一看到我们执法,就把电鱼工具往海里一扔,还有些电鱼工具安装在船底,很难发现。”台州市海洋渔业局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吴军杰说,现在主要的遏制措施,只能是捣毁电脉冲的生产窝点。
执法人员少,硬件差
渔政船有时还追不上渔船
渔业部门难于管理的另一个问题,在于执法力量薄弱。
以台州为例,按照正常配置,每艘渔政船应该有20多个船员,但现在最少的渔政船只有3人,平均缺编一半。
省海洋渔业局的工作人员说:“和同是海洋与渔业大省的山东、广东、福建相比,我省海洋与渔业执法力量相差悬殊,难以满足实际需要。”
在硬件上,也有很大不足。
台州市海洋渔业局的一位官员告诉记者,当地共6艘渔政船,最大一艘为300吨级,抗风等级9级,“还不如一些渔船,有时候风浪大,追也追不上。”
此外,渔业执法人员还常常受到暴力威胁,“他们会有铁棍和斧头,甚至不让你登船,把执法人员打伤。”台州市海洋渔业局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吴军杰说。
前年,台州的一艘渔政船被偷鱼的山东船撞坏,修了15万元。
灯光围网的灯光强度
现行法律未作规定
有法律法规,却受到客观条件限制难以管理,另一方面,还有很多问题,目前仍处于法律空白,让渔业资源雪上加霜。
比如灯光围网。多年前,它作为先进技术,从日本、韩国引进国内,但很快,这项技术在中国成为大肆捕杀幼鱼的刽子手。
省海洋渔业局的一位专家说,我国现行法律只规定了建造灯光围网船的数量和马力,但对灯光的强度并没有要求,“渔民们一哄而上,白炽灯越造越大,越造越多,没有了节制。”
目前,浙江合法的灯光围网船大约有200艘,鉴于其危害性,已停止审批。
渔业部门上级管不了下级
地方保护主义盛行
渔业部门难以管好,体制也是重要原因。
目前,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有1个省总队、沿海5个市支队、1个保护区支队、28个县级大队,隶属于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
这些渔业执法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上级执法机构对下是业务指导关系。
“这样的体制下,地方保护主义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地方为了本地区利益,在日常执法管理、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规章政策时打折扣,导致政令不畅,效率低下。”省海洋渔业局人士说。
和同是海洋与渔业大省的山东、广东、福建相比,我省海洋与渔业执法力量相差悬殊,难以满足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