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证 被依法处以五百元罚款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10-13 09:31:52
10月初,龙游县公安局詹家派出所民警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时,发现有一叫“张某”的青年在电脑店出售了一台二手电脑。店主肯定电脑是“张某”用本人身份证登记的,当民警找到张某,张某却否认出售过电脑。
张某说他去年曾丢失身份证。民警经过查找发现有人多次冒用张某身份证上网。日前,民警又发现有人在用张某的身份证在某网吧上网,顺藤摸瓜找出了使用者管某。
未成年人管某多次到网吧上网遭拒,直到有一天,他意外捡到了和他长得很像的张某的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取的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可处二百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因管某还是未成年人,从轻处罚,龙游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五百元罚款。
来源:
衢州新闻网
作者:
叶信州
编辑:
郑佳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