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表态阿里巴巴拟控股天弘基金:有待审批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10-12 09:43:35
证监会11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阿里巴巴拟控股天弘基金一事。证监会表示,对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的申请,中国证监会将在收到其申请材料后按照新基金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予以审核,依法作出决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成为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具备法定条件,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入股天弘基金,需要符合基金法等规定的股东条件,并履行必要的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和中国证监会的审批程序。
据新《基金法》规定,关于公募基金公司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良好业绩”,首要要求基金公司股东是金融机构,原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新基金法的修法小组组长朱少平表示,尽管阿里主业不是金融业,但目前有一部分金融业务,亦涉及网上基金业务。具体是否合规,要看监管部门的意见。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杨波
编辑:
郑佳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