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衢州新闻
节前挤,节中冷 《旅游法》实施打破市民出游惯例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9-28 08:40:10

  往年,国庆节都是出境游的高峰,但今年“十一”《旅游法》的实施,打乱了市民们国庆节出游的节奏。担心《旅游法》实施后出游价格会大涨,今年的出游市场呈现出节前打挤、节中冷清的状况。

  由于国庆节是旅游旺季,惯性涨价,再加上《旅游法》的实施,今年“十一”出游价格确实出现了上涨,但是否像市民们担心的那样在《旅游法》实施后暴涨呢?

  9月出游人数翻番

  市区欢乐旅行社工作人员告诉记者,9月原本是旅游淡季,但是今年9月的出游人数却比往年翻了一番。新世纪旅行社负责人也证实,今年9月非常挤,泰国团几乎场场爆满。

  市民周女士就在今年中秋节期间到泰国清迈旅游。周女士说,听说国庆后泰国游要涨价,于是带着父母在节前突击去了一趟。“我们这次的团费是3000多元,途中去了4家购物中心。”周女士称,自己购物花了2000多元,“还不知道涨价后的团费是多少,但现在算下来还是挺合算的”。

  我市不少旅行社证实,受国庆节涨价等影响,部分游客把10月份的出行计划临时提前到了9月份。

  国庆节旅行团遇冷

  9月25日下午,在金色假日旅行社大厅,虽然有一些市民围着工作人员咨询参团线路事宜,但并没有像往年那样出现拥挤场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国庆出游呈现出节前打挤,9月29日、30日至10月4日再度发热,以后再度冷下来的特点。如出境游价格稍微便宜的泰国8日游“十一”期间火爆,不过在10月4日后就剩余了大量机位。

  为什么今年的国庆出游市场如此冷热不均?工作人员说,主要是《旅游法》在“十一”这个节点实施,9月30日24点之前和之后出游的参团价格会有很大差异,由此给本来就淡旺季不均的市场带来更大变数。

  也有业内人士分析,因为《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能强制购物、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没有了进店费、没有了自费项目,意味着导游和旅行社没有了回扣,低价团行不通了,出游费用相应也就提高了。如普吉岛6日游,24日发出的许多团价格不到3000元,市民蜂拥报名。25日后由于返回的团队跨时到“十一”,费用涨了不少,10月1日至4日同样行程的参团价也涨到了5000多元,报名出游的市民自然少了。

  出境游价格到底会不会大涨?

  “《旅游法》实施后,一些精品线路产品可能会上调,但国庆后到泰国,绝对没有外界传闻的那么高。”对于市民担心国庆开始出游费用会大涨的情况,我市部分旅行社负责人表示,旅行社竞争非常激烈,大涨不太现实,但是部分线路可能会有上涨,比如泰国游,可能会上涨500-1000元。

  不少旅行社负责人表示,在《旅游法》实施后,零负团费旅行团会逐渐退市。“谁敢在法律实施的初期顶风作案?”黄金假期旅行社的余斌分析,其实现在负团费和零团费已经很少了,《旅游法》实施后,这类现象肯定会逐渐消失。

  景区乱涂乱画者要受罚

  记者25日从浙江省旅游局获悉,今年国庆期间,浙江有23个景区降“门槛”,其中5A级景区门票最高优惠达33.3%,4A级景区门票最高优惠达25%,当然也包括衢州的5A及4A景区在内。其中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票价从120元下调到80元。

  当然,门票便宜了,玩的地方多了,文明行为也不能少。根据新《旅游法》规定,从10月1日起,对于刻画、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文物、名胜古迹的行为,可处警告或200元以下处罚;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 衢州新闻网 作者: 记者 罗东哲 编辑: 刘彩娟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