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开化县池淮镇星阳村以石某,高某、廖某为首的有诸多前科的人聚集在一起,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插手村里项目招投标等,获取非法利益,引起当地百姓强烈不满。9月2日,随着法院执行通知书的下达,这伙黑恶势力因受到法律的判决而瓦解,不日这伙罪犯将被送监狱服刑。
2011年7月,石某、高某、廖某等看到常山人叶某承包山林有利可图,想从中分一杯羹,就从农户那里转包叶某木材下山要经过的田地,断了他木材运输的道路,对叶某进行敲诈,并多次阻挠叶某所雇的伐木工干活。后因叶某报警,敲诈企图未得逞。
2012年5月,石某一伙得知村里杨梅山要进行公开招标后,觉得这也是块肥肉,便想以超低价竞标,然后高价转标从中获利。招标会上,这伙人通过摔杯子、叫人带刀来等办法威胁其他竞标人。迫于他们的淫威,其他竞标人只好退出招标会。几次招标会最终都流标。
2012年8月,外地客商徐某来星阳村收购桂花苗木,石某等人以没有经过他们同意为由,开车阻拦徐某拉桂花苗木,徐某无奈拿出3000元钱“孝敬”他们。
两个月后,石某等人得知木材商鲁某一批木材没有申领采伐证,就扬言说要举报鲁某,鲁某给了石某5000多元。
石某等人还会因有人说句他觉得不中听的话,便动手动脚。去年10月的一天,本村高某家门前搭架子粉墙时,石某开车路过,因高某一句“开车经过小心点,不要撞到架子”,上前就对高某一顿拳打脚踢,高某当即大便失禁。
开化警方接到报警后,对犯罪嫌疑人及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他们所涉犯罪事实展开调查,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法院对这伙黑恶势力进行了判决。石某数罪并罚被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高某被判四年八个月,廖某被判四年,其他3名被告均被判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刑罚,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和处45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