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城市居民在小区养宠物狗的现象越来越多,因此也会引发许多纠纷,譬如狗咬人、车轧狗、狗扰民等等,这里说的是一件“狗咬狗”的事。
大狗咬坏小狗眼睛
8月的一天清晨,东栅街道一个拆迁小区内,业主陈斌带着一条体形较小的宠物狗在小区内溜达。快到小区健身广场西侧时,遇到业主林刚也带着一条狗走出楼道遛弯,不过,林刚家的狗体形较大,与陈斌家的宠物狗相比,显然不是一个重量级的。
见大狗在楼道口大小便,小狗也急忙跑了过去,这时,大狗突然张嘴在小狗的头上咬了一口,一下子把小狗的左眼咬坏了。陈斌急忙把小狗送到宠物医院治疗,并给小狗做了手术,共花去治疗费1200余元。
当天下午,陈斌找到林刚,要求林刚赔偿小狗的医药费,林刚表示愿意赔偿600元。陈斌表示,小狗还需后续治疗,具体费用不能确定,林刚只赔偿600元有点讲不过去,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并报警。虽经社区民警多次协商,双方当事人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日前,陈斌来到双溪社区调委会要求调解,社区老娘舅吴根荣了解情况后,及时与林刚取得了联系,林刚表示愿意调解,并如约来到了社区调委会。
小狗主人要对方全赔
林刚到社区调委会后表示,是陈斌带着小狗到他家楼下的,而且是小狗跑过来“调戏”大狗在先,大狗才咬它的。事发后,他表示愿意承担600元医药费,但陈斌还是对其进行辱骂,“更何况,要治疗不一定要到宠物医院,宠物医院费用偏高,一般的宠物诊所也可以治疗,所以我不愿意多赔偿。”
但陈斌表示,是林刚的大狗将小狗咬伤的,错在对方,他坚持要求林刚赔偿全额医药费,即在原先1200元的基础上再加上后来花去的400余元,共计1600余元。
以法为据平息纠纷
对此,老娘舅吴根荣向双方宣传了《侵权责任法》中有关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虽然双方都办理了养犬证,但遛狗要带牵犬链,这个案例中,双方均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双方均没有用绳子牵住狗,因此双方都要承担责任。
经多次做工作,陈斌、林刚最终接受了老娘舅的劝导,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林刚赔偿陈斌家小狗治疗费500元,此纠纷得到解决。(文中双方当事人均为化名)
老娘舅感言
如今,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小区内遛狗,狗与狗之间的嬉戏玩耍非常普遍,作为狗主人一定要采取安全措施,把自己的宠物狗看管好,不管是狗咬狗还是狗咬人,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狗主人都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同时,面对狗与狗打架的事,宠物狗主人相互之间更需要体谅和宽容,不值得为此伤了邻里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