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银行收紧二手房房贷,下款时间逐渐变长,一些银行甚至在两个月以上,部分银行已经停贷二手房,这让二手房市场出现了房子过了户却拿不到贷款的尴尬情况,买卖双方都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房子都过完户了,贷款还没消息,我都不想卖房了!”一位卖房人近日打入电话向记者咨询相关事宜。
卖家等不到款,想反悔怕违约
上周,读者王女士打进找房周刊的咨询电话,表示她在奥体有一套房已经出售,房子也过户完了,但是都已经1个多月了,300多万的房款至今还没拿到。“银行放款太慢了,听说现在一些银行不对二手房贷款了。买家现在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把组合贷款的钱拿到。”王女士告诉记者,她着急等钱用,现在都不想卖了,但又担心已经过了户再悔约的话要算违约。
记者从我爱我家、南京链家、大贺房产、诚厦房产等几家房产中介了解到,二手房“等贷族”还真不少,已经过户但拿不到贷款的情况时有发生。“银行不及时放款,导致我不能按时付款,我们买方也是‘被违约’。”二手房买家表示自己也很“冤”。
“我们这边有个客户,4月份过了户,银行至今没下款。”我爱我家市场部总监胡涓涓说,类似的案例还有好几起,但作为中介,他们也没办法去银行催贷款。“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是网签的,银行审批没下来过不了户,买卖双方可以撤件,操作起来还算简单。但如果不走网签已经过了户,银行贷款批不下来,再去撤件的话就比较麻烦了,操作起来流程也很复杂。”胡涓涓说。
二手房业主倾向现金购买
“现在市场有二手房需求,但因为银行不放款,好多单子都没法签。”一家中介工作人员说,由于二手房房贷政策收紧,不少卖房人开始倾向现金支付方式。
“一些之前委托卖房的业主最近转告我们,现金支付的买家优先购买。”大贺房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买家没有现金支付的能力,业主会仔细咨询对方是纯商贷、纯公积金贷款还是组合贷款,如果买家是组合贷款,业主多半会犹豫要不要卖给对方。
南京链家市场部尹筱沁告诉记者,从南京链家的二手房成交数据来看,全款现金购买的占到25%左右。“房东开始对客户的付款方式挑剔了,全现金的优先,组合贷款的则要考虑考虑。”
“如果涉及贷款,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我们会建议双方尽量延长付款期,比如2个月或者更长一些。避免因银行贷款放款不及时引起违约纠纷。”我爱我家胡涓涓说。
是不是违约还要看购房合同
那么,如果申请的银行贷款放款不及时,且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时间,是不是算违约呢?一手业主想收回房,又能算违约吗?二手房买卖双方对这一类问题相当关注。
房产中介告诉记者,有些买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求把付款日期改为事实条件而不再限制为具体的时间,如以银行贷款支付房款的,约定“付款日期为银行的放款日”,以此来避免因贷款不到位引起的违约纠纷。“此约定对于卖方来说就亏了点了,如果银行放款拖沓,卖方想收回房,那就可能违约了。”
律师表示,购房合同如果签订了房款支付的具体时间,若买方逾期支付房款,卖方除可以要求买方继续支付房款之外,还可以要求买方支付相应的利息,或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一般情况下,如果买卖双方担心贷款出现问题,可以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如果因为贷不到款,或者银行放款不及时双方免责,或者如何分担责任的条例。“不论买卖双方哪一方想解除合同,都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以确定解除合同是否要支付违约金。”律师提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