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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小学今秋首开《公共安全行为指南》课程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8-26 11:23:24

  学生安全教育将更有课程地位的“安全保障”。以教材为载体,以课堂为渠道,将公共安全教育纳入课程体系,排入课表,这在中国尚属首家。

  25日,上海市教委宣布,上海中小学将率先开设《公共安全行为指南》课程,从2013年学年第一学期,即2013年秋季起,新编的《上海市小学生公共安全行为指南(低年级)》、《上海市小学生公共安全行为指南(高年级)》、《上海市初中生公共安全行为指南》、《上海市高中生公共安全行为指南》的教材,将进入中小学课堂,成为中小学生的课本。

  据悉,2013年《公共安全行为指南》教材进行试点,2015年实现全覆盖。也就是说,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上海中小学安全教育实现课程架构下的常态化。

  上海市教委巡视员尹后庆表示,将安全宣传、安全活动纳入到课程地位,既体现了安全第一、健康第一,为学生终身发展服务的主旨,也反映了将安全教育课程化、系统化、优质化的思路。公共安全教育的课程化,正是大安全观格局下的实施途径。

  据了解,上海历来重视中小学生的安全健康,持久而广泛的中小学安全教育,已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悉,在这套安全行为指南教材编写中,上海市消防局,气象局,地震局,公安局交警总队、特警总队、红十字会、地铁运管中心和民防办公室均作为专业支持单位。

  上海市教委介绍,《公共安全行为指南》教材的使用,分必修年级与选修年级两部分:必修年级为小学(一、四年级);初中(一年级、二年级);高中(一年级);选修年级为各学段除必修年级以外的各年级。

  必修年级,每学期必需安排至少8课时进行集中的安全教育规定主题活动。选修年级,每学期应安排不少于4课时的时间,进行学校选定的安全教育主题学习活动。

  在实施中根据课程类型有所侧重:基础型课程强调安全教育相关的知识、技能的整合等;拓展型课程突出集中进行专题教育和活动、必要的行为习惯的学习等;研究(探究)型课程则强化与安全教育要求相关的研究(探究)活动等。

  据主编杨永明介绍,《公共安全行为指南》的综合性十分明显,不同于一般的安全教育。该教材集科学知识、法律要求、道德准则、行为习惯“四位一体”,强调安全教育的内容具有法、理、情的成分;同时突出生活性、强调综合性、把握渐进性、探索互动性的“四性互补”,强调安全教育的实施具有认知与体验的特点;此套教材还强调安全教育与其他教育的关联性和协调性。

  《指南》还与法制教育、红十字急救知识等互动。这部分的互动内容主要在高中阶段,且从一个成年公民的角度去认识和承担相应的公共安全的社会责任。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编辑: 巫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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