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教育频道 > 交流讨论
“熊孩子”捣蛋 家长应当担责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8-21 10:49:36

  一个七八岁的“熊孩子”,光着屁股大闹科技馆,家长却束手无策。闹到最后,家长不得不报警求助,最后居然还同意了孩子的无理要求:穿一双鞋子给50元、一件衣服给100元,换个地方玩给200元……日前发生在西湖文化广场省科技馆的这雷人一幕,引来诸多网友摇头叹息。

  翻阅网上报道,“熊孩子”算得上最近的一个网络热词了。有网友为之定义,年龄在5到12岁之间,有着极大的好奇心、破坏力和充足的时间,他们无厘头的要求往往弄得你不耐烦乃至抓狂,但你却无可奈何。省科技馆里这个孩子,和诸多“熊孩子”一般,顽皮捣蛋到了极致。

  “人之初,性本善。”爱玩爱闹是孩子的天性。所以,“熊孩子”本无关品行。可怕的是家长对待“熊孩子”顽皮犯错后的态度。正所谓“养不教,父之过”。像西湖文化广场雷人一幕中,当事家长不但不及时制止,还随意动用警力资源,并无休止地满足孩子的无理要求,无法不令人侧目和气愤。孩子可能缺乏自控能力和公共意识,但在公共场所管住自己的孩子,是每一个家长应尽的监护之责。此外,孩子在公共场合的失控,又往往折射出他平时所受到的引导和教育。这其中,家长的言传身教,可谓相当重要。做一个具备良好公共意识的人,更有赖于家长做出榜样。

  我们当然不必过度苛责孩子。但是,对于负有监护责任的大人来说,却绝不可忽略日常生活中点点滴滴的教育。俗话说,“从小偷针,长大偷金。”许多教子失败的悲剧,往往是从日常言行一举一动开始的。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像不久前的李某某涉嫌轮奸一案中,涉及当事人李某某成长教育中一个令人难忘的细节是,几年前其父提起自己的这个爱子时,说道:“舍不得责备孩子。有时候孩子犯错,手高高举起,自己的眼泪就刷地流下来了。”李某某后来的一错再错,相信与这种过度溺爱不无关系。

  面对光腚大闹科技馆的“熊孩子”,家长如果对于孩子类似过错一忍再忍,一纵再纵,长此以往,恐怕最终会酿成大错。真到那时,就悔之晚矣。

来源: 杭州日报 作者: 编辑: 刘彩娟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