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衢州新闻
我市发布《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严重失信中介将列入重点监控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8-15 15:26:11

  为营造诚信、公平的中介市场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本月起,我市将以新出台的《衢州市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为依据,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这是昨天下午,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室了解到的。

  “这几年我市中介服务业发展很快,经工商登记的中介机构就有2000多家,涉及审计、评估、服务、咨询、鉴定、介绍、代理、金融、经纪等10多个行业。”市府办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中介机构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机构良莠不齐、行业竞争无序、办事效率较低、服务收费较乱、隶属关系不明、监督管理缺位等问题。

  为了切实解决社会中介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办法》明确,我市将建立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中介机构信用平台,公开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基本信用信息,保证信用记录及奖惩信息全社会共享。

  “中介机构的信用,分为守信和失信。失信又分为一般失信、严重失信。”工作人员表示,对连续3次认定为守信的中介机构,将予以扶持和奖励。1年内免予工商企业年度检验的实质性审查,并简化年检、验证手续。

  而被认定为一般失信的中介机构,1年内不得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不得参加认定认证和荣誉评选,并增加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

  被认定为严重失信的中介机构,除2年内不得享受和参加上述事宜外,还会被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重点专项监督检查。被认定之日起2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的单位不得将相关市场中介业务委托其实施。

  今后,市民到中介机构办事,得看清是否按要求明码标价。《办法》还规定,中介机构应在经营场所明示营业执照、机构及执业人员的资质(资格)证书、执业守则、执业纪律、办事程序、执业人员的姓名、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监督投诉机构的电话和地址等内容。

来源: 衢州晚报 作者: 记者 徐颖之 通讯员 史广波 编辑: 陈苹苹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