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明市广福路上,有一座5层楼高的办公大楼。大楼的中央挂着国徽,楼前的花坛里,斜立着一块黑色大理石门牌,上面写着: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
7月底,一个工作日的上午,环保记者冯永峰专程去“拜访”这座大楼。这位资深环保人评价:“这座环保审判庭的办公大楼看上去庄严气派,好像很想在环保方面有所作为。”
事实上,拥有“尊荣”的环保审判庭虽然“看上去很美”,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冷清部门。从2008年底成立至今,将近5年时间里,这家环保审判庭总共受理的案件还不足100件。相比而言,同在这座楼里办公的知识产权庭仅去年受理的案件数量就超过800件,而一个民事庭法官一年就可办理超过50件案子。
作为全国最早一批试水专门审判环保案件的法庭,昆明中院环保庭处在这样尴尬的位置上—自成立以来就被赋予为环保提供司法保障的期待,却一直面临“案子少”的现状。
这种“成长的烦恼”,并不单落在昆明中院环保庭的头上。目前,全国已有超过130家环保审判庭或合议庭,占据世界环保法庭总量的“半壁江山”。这些环保庭几乎都碰到相同的难题:环保案件少,“等米下锅”。
“如果环保庭办的不是环保案子,那么这个机构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呢?”
自从搬到广福路上的办公大楼上班,昆明中院环保庭庭长王向红觉得,“比以前清净多了”。去年7月,王向红从昆明中院刑事二庭调到环保庭当庭长。
2008年11月,昆明中院环保庭刚挂牌成立时,他们在法院大楼7层刑事二庭旁边的一间办公室里工作。两年后,环保庭和行政庭、知识产权庭等部门同时搬进了现在的办公楼。为了彰显对环保的重视,办公楼以“环境保护审判庭”命名。
据了解,这座办公楼是由云南城投集团投资建成的大楼,政府向其承租大约5300平米使用面积,作为昆明中院的办公场所。
办公楼一层大厅里立着一座玻璃牌坊,玻璃上镶嵌着“环保审判”的圆形标示。标示的中间凸起来,是地球的图案。一架象征着法律的天平立在“地球”的蓝色海洋里。
大厅西侧,白底灰纹的大理石墙面上,贴着几行银白色的钛合金大字。这几行字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有关环境保护的条款。
在这座大楼里,昆明中院给环保庭配了5间办公室,还专门安排了一间会议室。
不过,换了新地址以后,环保庭的门前并没有热闹起来。王向红坦言,“现在往环保庭跑的老百姓不多。楼上的知识产权庭和隔壁的行政庭,都比我们这儿热闹。”
环保庭的“清净”,反映在数字上,就是案件数量少。8月11日下午,王向红瞅着办公室电脑上的案件统计表,“到目前为止,收到案件22件,结案17件。”她拨弄着鼠标,往下划拉电子表格,鼠标停在空白处说,“这都8月份了。”
自从昆明中院设立环保庭以来,考虑到“环保庭的特殊性”,昆明中院一直没有把环保庭纳入办案数量考核体系中。不过,王向红还是感觉到压力,“案子太少,自己脸上也觉得无光”。
目前,昆明中院环保庭共有6个人,维持着设立之初人员的编制数量。包括王向红在内,环保庭有4名法官,一整年下来,“一个环保法官的办案量有10件左右”。
“案子少,不是昆明中院环保庭一家的情况。有的环保庭在没环保案子办的时候,就去办其他类型的案子了。”王向红说。
王向红和同事曾经去某地市中级法院环保庭交流经验。当对方提到“一年的办案量有80多件”,王向红露出惊讶的表情,紧接着追问:“都是什么案子?”在了解这家环保法庭的案件多是涉及“相邻权”的案子之后,王向红立刻“恍然大悟”。
王向红解释,“相邻权一般是建房挖沟时,占用公共通道,或者影响邻人房屋采光、通风,是传统的民事案件”。不过,这类案子也打着“擦边球”,“广义来说这也涉及环境和资源,说是环保案子,似乎也说得过去”。
这家法院环保庭的法官也向王向红透露:“到年底,如果其他庭比较忙,我们也会过去帮忙。”
“如果环保庭办的不是环保案子,那么这个机构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呢?”这让工作将近30年的老法官王向红很困惑。
尽管环保庭都面临着“乏案可审”的尴尬,但是更多的环保庭像雨后春笋一样生长出来,数量一直在增长
“不是没有污染,而是到处都有污染。”昆明中院副院长袁学红感叹。他是昆明中院环保庭的初创者之一。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孙佑海在第三届环境司法论坛上说,在“十一五”期间,环境信访案件数量达30多万件,其中诉讼案件不足1%。
但是,一批接着一批的环保庭在众多期待中建立起来后,又接连陷入“乏案可审”的窘境。
说起遭遇这种尴尬之境的原因,按照袁学红的解释:“一方面,大量的环境违法、侵权事件已经过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调处和民间调解得到解决。另一方面,环保案件诉讼成本高,专业性又强,受害人往往举证困难,导致环境民事侵权案件不多。”
司法实践的困境又要回到立法找问题。“而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立法相配套的司法解释欠缺,也使得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后劲不足。”袁学红说。
同时,一些环保公益组织的律师抱怨:“环境公益诉讼的门槛对环保组织来说,还是太高了。”
2010年,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针对国电阳宗海发电公司二氧化硫减排不力,向昆明中院环保庭提起公益诉讼,但是未被立案。他们得到来自法院的答复是“现行法律对其作为公益诉讼原告主体没有规定”以及“被告已进行整改,不存在环境侵害”。
参与过那次诉讼的代理律师夏军说:“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成本太高,耗时又耗力,环保组织玩不起。”
截至目前,昆明中院环保庭总共受理过6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不过,这6件案件的诉讼主体都是当地的行政执法机关。然而,昆明中院环保庭一直以来都表示:“环保公益诉讼的大门向环保组织打开。”
“现在没有环保组织向我们提起公益诉讼,之前有过一家。”袁学红说,这唯独一例就是那起国电阳宗海发电公司诉讼案。
尽管环保庭都面临着“乏案可审”的尴尬,但是更多的环保庭像雨后春笋一样生长出来,数量一直在增长。
去年“世界环境日”,媒体公布全国环保庭以及合议庭有77家,而到今年这个数字几乎已接近去年的两倍,已达到130多家。
2008年底,在阳宗海砷污染事件发生之后,昆明中院“临危受命”,设立了环境保护审判庭。而更早的先行者,贵州和无锡的环保庭都是由当地的一场环境危机催生而出。
在袁学红看来,“越来越多的环保庭成立,从一方面来说,司法介入环境保护是趋势和方向。这可以弥补行政执法手段的不足。”
不过,部分环保庭在成立后,并没有专职办理环保案子,这也几乎成为公开的秘密。袁学红毫不客气地说:“环保庭办着劳动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和婚姻家庭的案子,只是为了解决法院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问题,就没有意义了。”
面对“乏案可审”的现实,环保庭开始探讨另一个问题—如何认识环保庭的职责定位
无论是坐落于昆明中院上世纪90年代的老办公楼,还是搬进这座更敞亮的新大楼,昆明中院环保庭都不缺少外界向其投过来的目光。
当时还只有一间办公室的昆明中院环保庭在挂牌诞生之后,就连同贵阳、无锡的环保庭被媒体称为环境司法实践的先行者。
如今,这座新办公大楼不断迎来向昆明中院环保庭“取经”的同行、准备课题研究的法律专家和学者,以及其他关注环保庭的各界人士。
“我们的司法实践已经跑在了国家立法的前面。”袁学红说。
今年,全国人大法工委在修改《环境保护法》过程中,专门听取了昆明、贵阳和无锡等几家法院环保庭的意见。而最高人民法院在修改《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司法解释》时,也采纳了昆明中院提出的修改意见。
在袁学红看来,昆明中院环保庭存在的重要意义,“就是要通过司法实践探索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环境公益诉讼是指为了保护社会公共的环境权利而进行的诉讼活动,被视为“保护环境的司法利剑”。
不过,在成立将近两年之时,昆明中院环保庭的环境公益诉讼还一直难有突破。当时甚至有媒体评论,这与昆明中院在成立之初被赋予的较高期望并不相符。
2010年6月,昆明中院环保庭迎来环境公益诉讼案的“破冰之诉”。当时,昆明市环保局向环保庭递交了诉状,状告辖区内两养猪公司污染地下水源。而确立行政执法机关作为民事公益诉讼案的诉讼主体,也是昆明中院环保庭的制度创新。
就在昆明中院环保庭向公众亮出他们的成绩单时,一个始终绕不过去的难题是,“环保案件数量并不多”。
面对“乏案可审”的现实,昆明中院环保庭开始探讨另一个问题—如何认识环保庭的职责定位。因而,在袁学红看来,参加环境司法论坛和学术研讨,参与立法机关对环保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修改,以及参加高校的环境模拟法庭大赛,“都应成为环保审判庭的重要工作”。
如今,昆明中院在广福路上的办公大楼里,又要搬进来一家“新房客”—未成年案件审判庭。原本空置的5楼正在装修中,时常向楼下传出“叮叮咣咣”的声音,偶尔会惹得王向红抱怨一句“楼里被搞得乱糟糟的”。
“这里会更热闹了。他们的案子也不少。”王向红说。
如果朝着乐观的方向估计,这位环保庭庭长期待着,“环保庭可能会像楼上的知识产权庭那样,起初很冷清,但是随着老百姓法律意识的提高,案子也会越来越多。”紧接着,她又补充了一句:“不过,环保案子通常涉及企业、政府和公民等多方面的利益,要比其他利益主体单一的案子复杂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