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为续香火性侵智障女 自认为天经地义被判刑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8-07 17:21:24
为延续香火,七旬孤寡老人性侵离婚智障女,自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触犯法律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近日,经江西九江市德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万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万某系孤寡老人,被害人张某系离婚的智残妇女,二人均住在德安县某敬老院。2013年5月24日晚11时许,被告人万某在看完电视后,来到被害人张某所住房间的卫生间窗户外,发现被害人卫生间的窗户没有关上。被告人万某认为被害人离婚了,单身一人,孤男寡女的,遂意欲和被害人张某发生性关系,想要被害人为其续香火。被告人万某进入房间后,在遭到被害人反抗的情况下仍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事后从卫生间窗户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张某为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性防卫能力丧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万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丧失性防卫能力的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被告人万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且认罪态度好,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为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正义网
作者:
王海宝
编辑:
黄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