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人趁着夜色逃逸 设卡拦截 难逃刑事拘留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8-07 16:37:02
驾车与他人发生碰撞,造成对方重伤,由于害怕承担责任,便趁着夜色溜之大吉。民警设卡拦截,居然还冲卡飞奔。8月2日,驾驶人刘某被常山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8月1日晚上8点不到,重庆人刘某驾驶着一辆越野车经过常山县何家乡文图村路段,因为天黑视线较差,不慎撞上了一位中年男子。发生交通事故后,刘某没有停车查看,而是踩着油门继续前行。开出一段路程后,刘某才停下车来查看。为了防止电子眼监控,他把前车牌折弯了,又用小纸片遮挡掉了后车牌上的2个数字。自认为可以起到伪装作用,刘某才放心地上了车。
实际上,开化县交警大队下庄中队的民警早已接到了群众报警,4位民警立即赶到位于17省道下庄村的省际卡点设卡。当晚8点40分,一辆越野车远远地驶进卡点,民警示意车辆停车接受检查,但是该车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而是加速冲过了卡点。见“鱼儿”来了,民警立即上车拉响警笛追击。追出3分钟,民警超车逼停了越野车,抓住了司机刘某。
经检查,民警发现刘某的车右前大灯已被撞坏,前后牌照还动了手脚。但刘某表示自己只是在路上撞了一个东西,并不清楚自己撞了人。随后,民警将刘某移交给常山警方处理。
8月2日,记者了解到,中年男子被撞成重伤,目前仍在医院抢救,刘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民警提醒
发生交通事故后,司机要停车保护好现场并报警,千万不要选择逃逸;否则,就有可能发生性质上的转变,面临的处罚要比不逃重得多。
来源:
衢州新闻网
作者:
编辑:
陈苹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