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人在活动现场填写信息表。
西安警方昨晚全城查处非法养犬4小时收容61条犬
昨晚,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新城分局、碑林分局、雁塔分局、高新分局、莲湖分局等六部门对市民反馈集中的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展开查处行动。
行动从19时持续到23时,收容无证犬、大型犬61只,暂扣“狗证”102个。在收容的犬只中,无证犬有51只,占到收容犬总数的83.6%。
“带走就带走!”
“就是一个这么小的狗,还没来得及办证。这有啥么?”
“按规定,如果您没有办狗证,是不能养狗的,更不能将它带进公园(唐遗址公园)。”
“我就一直都抱着它呢,又不伤害谁。我明天就去办证还不行?”
“您的狗只是被暂扣,您明天上午来高新分局办理相关手续。”
“好好好!你带走,我不要咧,你还把我能咋?”说完,身着红上衣的女士气呼呼地指着民警说,“带走就带走!我不要咧!”说完气呼呼地转身就要走。
这时,一位民警对她进行了劝说:“这狗不管养了几天,你都能把它抱在怀里,就不能花点时间给它办个证?这对你和你的狗都好,对大家也好。”
这时,她才很不情愿地接过民警递过来的接受处理通知单。
提醒
暂扣犬三日内处理
每收容一只狗,民警都会现场填写暂扣犬只单,上面有暂扣原因、暂扣地址,接受处理的电话及单位地址、要提醒广大养狗人注意的是,如果狗被暂扣,三日内到指定地点补办手续或接受处罚。超过3日不接受处罚的,警方没收犬只。
此次暂扣的情况有三种:一种是养犬登记证过期没有审验的;第二种是携犬出户进入公共场所(不允许遛狗的地方,不管有证没证都得收);第三种是烈性狗、无证狗。发现在重点限养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一律收容。
西安警方相关负责人说,警方查狗收狗不是目的,而是为了通过查狗行动,进一步约束养狗人依法养狗、文明养狗。对于收容的大型狗、烈性狗只是暂扣,希望狗主人能来接受处理,补办手续。
这位负责人说,在查处过程中,尽管很多狗主人没有为狗办证,但基本都知道出来遛狗要拴绳子,“爱狗就给狗办个证,有了身份,狗的生存就不再有危机。”
延伸
三环内禁养34种犬
《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起,在三环路以内区域及三环路以外的城镇居民居住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文物古迹保护区、风景名胜游览区等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34种烈性犬和大型犬:比特犬、土佐犬、阿根廷杜高犬、高加索犬、藏獒、马士提夫、意大利护卫犬、罗威纳犬、纽波利顿獒犬、威玛猎犬、中亚牧羊犬、加纳利犬、菲勒犬、牛头梗、法老王猎犬、阿富汗猎犬、德国牧羊犬、爱尔兰猎狼犬、英国斗牛犬、澳洲牧牛犬、苏俄牧羊犬、松狮犬、大丹犬、阿拉斯加雪橇犬、秋田犬、昆明犬、杜宾犬、川东猎犬、比利时玛利诺犬、中华田园犬(土狗)、日本狼青犬、灵缇犬、大白熊犬、圣伯纳犬。
同时包括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和肩高50厘米(指成年犬的平均身高)以上的犬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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