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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股份原总会计师包维春等3人因内幕交易被罚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5-30 16:03:26

  中国证监会近日对包维春、冯振民、吴春永做出行政处罚。时任宏达股份总会计师的包维春存在泄露内幕信息行为,时任四川路桥证券部副经理的冯振民和时任交银施罗德基金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的吴春永存在内幕交易。证监会对三人分别处以30万元的罚款。

  据悉,2010年4月间,时任宏达股份董事长刘某某与西藏天仁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岳某商讨将天仁矿业装入上市公司,一旦注入,将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包维春作为宏达股份总会计师参与相关资产评估事宜及公司高层会议讨论。其后,包维春致电冯振民,告诉冯振民“宏达股份”近期可能有动作,可逢低买入,该行为属于泄露内幕信息。

  5月17日,交银施罗德基金时任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吴春永,打电话询问包维春关于有色金属下半年的走势情况以及宏达股份最近有什么动作。包维春说不清楚,但有色金属下半年应该有行情。吴春永在电话中问包维春宏达股份股票是否能买,包维春说风险不大。证监会认为,包维春在电话中对于吴春永打听、刺探和印证内幕信息行为未保持足够谨慎,属于过失泄露内幕信息行为。

  吴春永在获知内幕信息后,用其管理的7个账户买入宏达股份股票,不过7个账户在这笔内幕交易中皆以亏损告终,至6月份卖出股票后共计亏损约316万元。冯振民在知悉内幕信息后,利用妻子黄薇账户以及操作合力创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账户进行内幕交易,共获利17989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有关规定,证监会对包维春处以30万元罚款;对冯振民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吴春永处以30万元罚款。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编辑: 刘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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