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歧视是“利己主义”的产物
清华博士陈达求职七个月没有结果。让他受不了的是,十次求职中的八次,他连第一道的“简历关”都过不了,只因自己本科就读的学校不是211院校。
陈达的遭遇,在现实生活中,“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案例不胜枚举。对他们来说,不是没有单位相中陈达,而是他们“心仪”的单位眼光更高,在乎求职者的第一学历。高校招聘教师,纵然你是英雄也得问出身;行政事业单位和国企招人,同样讲究求职者的原始学历。这样的身份歧视,求职者叫苦不迭,招聘单位振振有词。双向选择乃人才市场的黄金法则,很难简单评说孰是孰非。
从长远来看,一个单位要发展,关键看他们招聘的人才是否实至名归。名校毕业生的整体素质相对高一点,这是事实。但第一学历毕竟只是某个阶段的学习证明,无法证明以后的事情。笔者供职的学校,文科最牛的一位教授,第一学历是中专,按照现在高校引进人才的标准,这位教授断然不可能到高校执教。可就是这样一个人,硕果累累,在国内学术圈享有知名度。这样的人才,不知当今用人单位的伯乐们有何感想。也许,他们会说这纯属孤立的事例。问题在于,就我所知,类似的名家大有人在。若无充足的反驳理由,那么,用人单位坚持身份歧视,问题又出在哪里?
前段时间,北大钱理群教授批评一些大学正在培养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批评这些人“高智商、世俗、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个人如此,某些单位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教育主管部门,把高校划分个三六九等,用985、211等美丽的名字,把高校切分成若干个等级,名义上扶植少数高校角逐世界著名大学,其真实目的,敢说与片面追求教育政绩无关?明明是利己的计谋,偏要弄出个耀眼的光环。这样的利己主义越是精致,就越是隐蔽。隐蔽的利己动机,把大学、教师和学生给定义成优中差三个等级,至于非211的师生是不是全部逊色于985高校的师生,非211的师生全部比不上211的师生,对于“精致利己主义部门”(单位)来说,又有什么损失呢?
教育部门炮制的等差体系,一些用人单位从中看到了契机。录用985和211院校的毕业生,有助于单位的利益,因为这些学校数量少,可以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抱团谋利。这样的利益共同体越是成熟,不论其成员是否个个精英,通过学缘关系缔结的同盟军,足以应对许多问题。正是基于这样的长远打算,越来越多的单位在招聘时,不惜错过一批优秀人才,也不愿错过贵族高校“血统”的毕业生。招他们进来,水平不至于太差,他们的老师同学关系也许能给单位带来意外的好处,为什么不要他们?
一个健康的社会,必须是一个能够提供公平机会的社会。精致利己主义单位利用身份歧视,更多是为决策者个人提供诸多的便利。如此身份歧视不尽快得到纠正,身份歧视将削弱用人单位的竞争力,自己最终成为身份歧视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