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房产频道_2013 > 房产新闻
受限商品房限购政策 全国土地出让收支规模双降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4-25 13:56:36

  2012年,受土地供应结构改变、房地产市场降温、住宅用地量减少等因素影响,全国土地出让收支规模出现双降。其中,全国缴入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28886.31亿元,同比下降13.7%;土地出让支出28421.85亿元,同比下降14.3%。

  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2012年,分地区看,东部地区土地出让收入15578.87亿元,下降20.7%;中部地区土地出让收入7119.29亿元,下降5.9%;西部地区土地出让收入6188.15亿元,下降1.3%。分收入结构看,招拍挂和协议出让收入25377.81亿元,下降14.7%;补缴的土地价款、划拨土地收入以及其他土地出让收入3508.5亿元,下降5.7%。

  2012年,全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面积达69.04万公顷,同比增加10.27万公顷,增长17.5%。其中,由于划拨、租赁等方式用地明显增加,增长44.8%,导致划拨土地收入增长19.6%;而招拍挂和协议出让土地面积减少3.3%,导致招拍挂和协议出让土地出让收入同比下降14.7%。受商品住房实行限购、限贷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全国房地产市场降温比较明显,房地产开发企业当年购置土地面积下降19.5%,土地成交价款下降16.7%。

  2012年,全国土地出让支出中,成本补偿性开支22624.9亿元,占支出总额79.6%;非成本补偿性开支5796.95亿元,占支出总额20.4%。

  成本补偿性开支占支出总额的比重进一步提高,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受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影响,各地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相应提高。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补助被征地农民、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等支出17401.6亿元,占支出总数的比重比上年提高3.2个百分点;土地出让前期开发支出5223.3亿元,占支出总数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

  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比例超过10%。各地调整土地出让收益使用结构,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力度,更多地用于帮助低收入居民改善住房条件。2012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593.01亿元,占当年实际使用土地出让收益的10.2%,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

  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支出比重明显提高。各地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土地出让收益更多地用于反哺农业农村和农民,有力地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2012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1999.79亿元,占当年实际使用土地出让收益的34.5%,比上年提高8.4个百分点。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88.08亿元,教育支出269.95亿元,农业土地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支出1017.17亿元,农田水利建设支出224.59亿元。

  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城市建设支出比重下降明显,城市建设作为土地出让收益支出主渠道的格局正在逐步改变。2012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城市建设支出3204.15亿元,比上年减少2360亿元,占当年实际使用土地出让收益的55.3%,比上年下降10.7个百分点。

  2012年,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是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征管机制。针对个别地方土地出让收入未及时征收入库问题,财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开展自查自纠,加大对应补缴土地价款、划拨土地收入的征收力度,进一步完善收入征管机制。2012年,在全国土地出让收入中,补缴的土地价款、划拨土地收入分别较上年增长22.4%和19.6%。

  二是督促地方落实计提资金。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地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012年,全国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367.39亿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327.86亿元。此外,中央财政从各地区土地出让收益中统筹资金31.25亿元,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中西部地区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农田水利建设。

  三是进一步规范管理。细化土地出让收支科目,专门设立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核算科目,并将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支出情况分设科目单独列示。规范土地储备融资管理行为,明确将土地储备机构融资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统一管理,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统一政策。

来源: 中国财经报 作者: 编辑: 巫婧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