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财经频道 > 财经新闻
中投顾问:完善饮用水标准亟不可待 行业洗牌难避免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4-17 14:18:05

  水是生命之源。在水污染日益严重的背景下,消费者纷纷以选用包装饮用水、挑选大牌等行为表达对生命质量的关注。但是最近一则“农夫山泉产品品质不及自来水标准”的消息于消费者无疑晴天霹雳。“大自然的搬运工”、“有点甜”的农夫山泉不符合国家标准?但是农夫山泉却以浙江标准自我解释,消费者不禁迷茫,饮用水行业标准究竟如何?

  标准之谜

  国标内部混乱:国内食品行业标准素来备受诟病,不完善、相互交叉等弊病积蓄已久,饮用水行业也不例外。当前饮用水行业共有四个国标,分别涉及生活用水、瓶(桶)装饮用水、瓶(桶)装天然矿泉水和瓶(桶)装饮用纯净水,而其他种类天然水、矿物质水等均无行业标准可循。未来随着饮用水种类的不断增加,国家饮用水标准不完善这一弊病将日趋严重。虽然国家标准有些混乱,但是其有生活用水这一最低标准可循,若生产企业尚未达到这一指标,是可忍孰不可忍!

  国标地标之争:由于各地资源、发展现状等存有一定差异,所以国家允许地方标准的存在,但是地方政府切勿将标准当成保护当地产业、企业的特权。事实上,国家标准一般是行业最低标准,诸多地标应该高于国家标准,但是国内地标普遍低于国家标准,这一现象理应得到相关部门关注并及时解决。地方政府为经济利益有“护犊”之心乃“人之常情”,但是一定要分寸得当,切勿过分纵容,否则一旦“东窗事发”,企业必将面临破产的命运。

  地标相互之争:虽然本地企业都是地方政府的“心头肉”,但是各地政府的呵护态度却有分别,或宽松,或严苛。全国化战略是国内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然步骤,其产品走向全国,势必会遇到或宽或严的地方标准。在跨区域经营中,通用的做法是“销地原则”,即生产企业的产品标准应符合销地标准。倘若生产企业仍按照宽松的产地标准,其势必在进入其他市场或者进入之后的经营过程中遭遇各种难题。

  企业原罪

  虽然在标准门事件中标准混乱成为众矢之的,但是涉事者的责任缺失更应被放大,操纵地方标准、社会责任感严重不足均应被一一追究。当前随着消费者健康意识的增强,饮用水行业迎来快速发展期,但是企业不应浑水摸鱼,尤其具有一定行业地位的企业。行业巨头应对行业发展起着引领作用,应该为消费者的健康、行业的长久发展负责,而非凭借行业地位、凭借对地方经济的贡献绑架行业标准,进而谋取不当利益。

  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简爱华指出,有关企业既已“犯下罪行”,就必须有“敢作敢当敢改正”之气概,如此方为大企业之风,如此才能得到消费者的原谅并尽快消除不良影响。但是反观此次涉事者,其采取“狡辩狡辩再狡辩”之态度,丝毫未谈召回产品、严格生产之事,如此不诚恳的认错态度定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近几年食品安全频发,消费者对国内食品安全的信任危机日益加重,其对出现安全事件的行业,尤其是涉事企业避而远之。此次标准事件之后,饮用水定会遭遇消费者的信任危机,其市场增速在短时间内或有放缓之势。相关涉事企业轻则面临企业影响力、市场份额、业绩急剧下滑的结果,重则直面破产、退出饮用水行业的风险。

  未来之势

  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简爱华认为,迫于两方面压力,饮用水的行业标准即将完善。一方面是社会各界的舆论压力,由于涉事企业的成功推脱,行业标准混乱站在此次事件的封口浪尖处,已得业内外人士各种“讨伐”。国家有关部门为平民愤势必会尽快完善行业标准,只是希望其勿步乳制品行业标准、白酒塑化剂标准后尘,终以“退步”收场。

  另一方面是行业发展所需,饮用水行业的平均增速远高于软饮料的整体增速,其发展势头迅猛,其对行业标准的完善怀有殷殷期盼之情。混乱的行业标准之下必然是行业的混乱发展,饮用水快速发展的背后是企业数量繁多和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未来完善的行业标准之下,部分企业势必会退出饮用水市场,行业洗牌在所难免,与此同时未来包装水的发展也将更加规范。

  (作者系中投顾问产业与政策研究中心食品行业研究员简爱华)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编辑: 刘彩娟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