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下午,江山市虎山街道金家巷路口,数十名施工人员对王某的违法建筑进行强行拆除,引来围观群众的一片叫好。
王某的违建玻璃钢棚位于江山市时代广场对面,建于去年7月,建筑面积为178.6平方米,是典型违建行为。该建筑搭建以来,江山市国土资源局等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并下发《停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等,但当事人仍采取不配合态度。
由于该建筑地处城中心位置,不仅影响了市容市貌,还给市民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三改一拆”行动开始后,该违法建筑被列为重点拆除对象,并在江山新闻网等媒体作为江山十大违建典型之一予以曝光,限期在4月10日前进行自拆。15天过去,王某不仅未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和问题严重性,而且抵触情绪更加强烈。
“我们坚持自拆为主,但是对于这种思想工作难以做通的案例,只能通过强行拆除的手段予以解决。”虎山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相告,目前该街道已拆除违法建筑6743平方米。
“三改一拆”行动开展以来,江山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堵疏结合、统筹推进”的原则,将城乡结合部、集镇所在地、工业园区周边等区域内,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被列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重点督办、侵占公共利益、群众反映强烈、顶风抢搭抢建的违法建筑列为重点拆除对象,并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体,搭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曝光台,对一批违建典型进行曝光。
强大的宣传攻势和舆论压力下,部分违建典型的当事人选择了自拆。清湖镇童家村村民祝某于2011年3月未经批准,在该镇和睦村占用集体土地建造砖瓦结构房屋,违法建筑占地面积为796.75平方米,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重点督查案件。3月下旬,经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曝光台曝光后不久,祝某主动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要求自拆。
“既然是‘六先拆’的对象,理应自行拆除。”祝某坦言,厂房被曝光后压力很大,后来在镇村干部的开导下才逐渐想通,看着房屋被拆,心中的一块石头总算是落地了。到4月14日,该违法建筑已被完全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