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口供”司机被判刑
醉酒驾驶,撞坏小区门禁设备,但司机童某拒不承认。面对“零口供”,龙游交警一点点搜集证据。4月3日,因危险驾驶罪,童某被当地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罚金4000元。
开错小区撞坏门
3月12日晚,童某和朋友在龙游县城某酒楼聚餐。席间推杯换盏,觥筹交错,童某喝了不少酒。
3月13日凌晨,童某迷迷糊糊地发动车子,往家的方向驶去。或许是喝多的缘故,他开错了小区,但他并没有意识到,仍然加大油门,径直开进去。
“砰”的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撞到了。听到门外传来的响动,正在执勤的小区保安赶紧出来查看。果然,小区电子门禁设施被撞坏了,一旁停着一辆车,里面坐着一个醉得不成样的男子,“这门,应该是他撞的。”
保安上前询问,童某并不承认,拌了几句嘴,他重新发动车子,一溜烟消失在夜幕中。
保安报了警。
一点点搜集证据
龙游交警迅速赶到现场,没想到,童某也踉踉跄跄回来了。
“这门,就是他撞坏的。”保安指着童某对交警说。但童某矢口否认:“我没开车,只是碰巧路过而已,你们有什么证据。”
民警开始细细寻找:小区大门处的电子眼就是其中一个,调出监控,刚刚一幕清晰可见。童某的一脸醉态也落入民警的视线,通过血液测试,他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17mg/100ml,严重超过醉驾标准。但童某依旧不承认:“即使这样,也不能证明车子是我开的。”
民警接着找线索:通过搜查,他身上的车钥匙疑似监控中的那辆黑色小车,经过连夜探寻,3个小时后,民警在童某所居住的小区找到车子,车头有碰撞的痕迹;再看视频截图,驾驶人所穿的衣服和童某的一模一样。
童某还是不松口,甚至偷偷发短信,让朋友来顶包。
经过几天的奔波,民警逐一找到当晚参加聚会的人员,他们承认当晚和童某一起喝过酒,看着他开车离开。人证、物证都有了,“零口供”的童某,不得不低头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