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医疗健康 > 要健康天天看
严重月经不调女性不宜做药物流产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4-06 09:19:31

  药物流产又称药流,药物抗早孕是指在怀孕早期不须手术、而用打针或服药的方法达到人工流产。

  药流是指通过药物的方式终止妊娠。目前终止妊娠的方法有很多,但并没有一种终止妊娠的方法是十全十美的。药流虽说降低了对子宫的伤害,可是却存在着药流不尽的情况。而且药流并非适合所有的女性。那么哪些女性不适合药流呢?

  不必手术,痛苦较少。女性在避孕失败后都希望选择效果好副作用小的流产方法,不需手术的药物流产往往成为她们的首选,目前临床使用的药物是国产的米非司酮,属于孕酮的拮抗剂,与前列腺素联合应用,可提高流产的成功率,达到90%左右。

  药物流产并非毫无风险,有严格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一般在停经49天之内,尿妊娠试验阳性、要求终止妊娠的女性,在采用药物流产前必须接受B超检查,确诊是宫内妊娠并了解胎囊的位置和大小后才能决定是否行药物流产,如果胎囊在子宫的宫角部或在接近子宫颈的部位不能接受药物流产,容易发生大出血危及生命。

  还有一些女性也不能选择药物流产。如年龄过小或年龄过大;有严重的月经不调症状;有心脏病、肝炎、内分泌疾病、血液系统疾病、消化道溃疡、哮喘及青光眼者;有卵巢囊肿及妇科肿瘤者;带环妊娠者;既往有药物流产失败史或者药物流产后阴道出血时间长等不能选择药物流产。

  此外,近期做过人工流产手术或子宫有手术瘢痕者;妊娠后使用黄体酮等保胎药者也应慎重选择药物流产,这些因素都容易增加药物流产的失败率,造成再次清宫手术。还有一些早孕女性在服用药物后会有明显的不良反应出现,此时应立即停药,以避免药物造成进一步的影响。

  最后要注意的是,早孕女性进行药物流产应避免去那些不具备开展药流条件和技术能力的医疗单位。只有严格根据药物流产术的要求,做到术前确诊,术中观察,术后随访,才能安全终止妊娠。

来源: 265健康网 作者: 编辑: 童文丽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