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月前同一辆公交车上
也有女乘客被扎过
这并不是个案。
昨天中午,网友“Hi林小燕”说,“我的遭遇一模一样,也在26路公交车,已经报警了,并提交所有证据,这个变态的人怎么还没被抓住?”
记者联系了发微博的林小姐,她诉说了自己的遭遇:
去年11月底,傍晚快6点了,我坐上了26路公交车。刚上车的时候有位子,后来我给一位老人让了座,自己则站在过道上。
我感觉到旁边有个男的贴我很近,手在我大腿上摩擦。我以为是偷东西的,就故意站远了点,特别留意他。
这个男的约二三十岁,后来跟我并排站着。突然,我感到屁股上一痛,下意识地拔下根缝纫机的针。
车子正好到了上桥公交站点,旁边这个男的立即跑下车了。
下车后,我记下了公交车车牌,到黄龙那边的派出所报了警,提交了缝纫机针等证据。
但4个月过去了,还没有任何音讯。
扎人男子
可能住在附近
26路公交车横跨温州新老城区,有30多个站点。
3月27日女乘客在新桥头站附近被扎,而林小姐则在上桥站附近被扎,之间只隔了一个公交站点。
林小姐说,前不久,她弟弟的一个女同事也在26路车上被扎了,嫌疑男青年同样在上桥站下的车。
林小姐分析,这个男青年很可能就住在这一带。
林小姐还发现一个共性:3次被扎的时间都处于晚高峰公交车最拥挤的时候,被扎的都是20多岁的年轻女乘客,而且她和弟弟的女同事当天都穿着丝袜。“这个男的肯定心理变态。”
据记者了解,有类似遭遇的还不止她们3人。以前也有网友发过类似微博,这次的微博发出后,另一乘客也向有关单位反映自己有被针扎的经历。
律师:
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罪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认为,嫌疑男子为了获得自己精神上的快感,采用针扎的方法对公共场所不特定的人造成伤害,扰乱公共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这种行为将按治安处罚法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并向受害人道歉。
如果针头上携带乙肝、艾滋等病毒,看实际危害情况,严重的将构成以其他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已传染多人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受害人的病无法根治或造成死亡后果,最高可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