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娱乐频道 > 动漫游戏
玩家揭网游公司员工当“托”圈钱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3-26 09:59:35

  网游玩家黎先生在4个多月的时间里,为在游戏中与他人竞争排名而砸下20万元。他后来意外得知,一直与他“PK”排名的玩家竟然多是游戏公司内部的“托号”。感觉“被戏弄”的黎先生昨天表示,自己将诉诸法律。

  2012年8月15日,黎先生接触到由北京巴别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网游“热血海贼王”,该游戏以知名动漫《海贼王》为故事蓝本,内容颇让他觉得新鲜有趣。黎先生以网名“三哥”注册该游戏,并很快沉溺于其中的竞争刺激,在4个月内累计为3个账号充值了20万元。

  “为了获得一种虚拟的荣誉感,让(游戏里)每个人都觉得你很厉害。”黎先生如此解释自己在短时间内投入如此大笔资金的行为。昨日,记者登录“热血海贼王”看到,这是一款网页游戏,玩家可以免费注册进入,但需要充值“金币”来购置各种游戏装备。该游戏主页上注明,1金币等于1游戏点,每充值1元人民币可以购买10个游戏点,即1金币“等值”人民币1角。

  黎先生回忆称,该游戏中提供了等级排名、竞技排名和声望排名等诸多排行榜,他参与该游戏的几个月中曾多次位列榜首。但是,他仍一直面临着网名为“小白”、“九蛇、女帝”等对手的挑战。他常在“PK”中被“小白”等对手打败,游戏排名也屡被对方超越。不服气的他便一而再地充钱购买更为“强大”的游戏装备。

  在一次参加该游戏的线下活动中,黎先生结识了巴别时代公司的一名员工。正是这名员工的“点醒”,让黎先生突然觉得有一种被戏弄的感觉。黎先生说,该员工向他提供了许多后台数据,显示经常与他竞争的几个“大号”,包括“小白”、“九蛇、女帝”、“俞氏”等均是巴别时代员工或员工家属所操作,而他们不花钱或花少量钱便可获得游戏装备。

  记者看到,在黎先生拿到的该游戏后台资料证据中,玩家“小白”在游戏中等级是第110级,与累计充值18万余元的账号“三哥”为同一等级,但“小白”账号的“划账金额”为零。该游戏中,与“小白”一样充值极少却等级极高的账号比比皆是,多个游戏分区内都存在几个“托号”围聚一个玩家的情形。

  “我无法接受游戏公司员工参与玩家的排名竞争。”黎先生认为,玩家充钱玩游戏很正常,游戏公司内部员工玩游戏也未尝不可,但有如此众多的“托号”参与普通玩家的竞争却不公平,“我感觉自己是在砸钱陪‘托儿’玩,正常人都会有被戏弄的感觉。”他说,自己目前正在收集该游戏公司安排“托号”的各种证据,并聘请律师,希望能够诉诸法律。

  此前,记者曾前往巴别时代公司就此事采访被拒,后多次致电该公司负责人。“没什么好回应的!”昨日,该公司负责人最终接听电话,并如此作答。

  延伸对话

  游戏设计师:“托号”是网游潜规则

  为什么有人愿意向网游里砸钱?虚拟的荣誉感究竟意味着什么?“托号”在网游界是否常见?昨日,记者采访了资深网游玩家陈先生,他曾在多家网游公司供职,现为某公司游戏设计师。他揭露的网游界“圈钱”内幕令人咋舌。

  记者:许多网游不是都号称免费吗?

  陈先生:免费只是幌子,一旦玩家免费玩到一定级别,会发现后续难度越来越大,例如经常会被对手“杀掉”。这时,要么不再玩下去,要么就得花钱买游戏装备了。可玩家已经在这个游戏里有了圈子,放弃游戏并不是很容易做出的决定。

  记者:虚拟的圈子那么重要吗?

  陈先生:对,我遇到许多玩家都是在现实生活中受挫,希望在游戏中寻找一种心理慰藉。这些玩家可能不缺钱,我见过有人往游戏里砸了上千万元,觉得能用钱换来一种排名在前的快感。网游公司会利用玩家的这种心理“圈钱”。

  记者:“托号”在网游界是否常见?

  陈先生:应该说每个网游里都有“托号”,只是有多有少罢了。一般新游戏刚刚推广时,有“托号”甚至假号是为了制造人气,吸引玩家。但也有些游戏公司,会让员工甚至花钱从外头聘请人运营“托号”。这些“托号”就像狩猎者,他们游走在游戏的各个分区,一旦遇到愿意砸大钱的玩家,他们会陪着这些“冤大头”玩,通过挑战排名刺激对方充值消费。

  记者:“托号”的存在是否违法?

  陈先生:我不懂法律。我认为,花钱与否最终还在个人的选择。“托号”的存在只能算是一种营销手段,帮助某些玩家通过花钱换得一种类似“兴奋剂”的快感。玩家享受了这种虚荣感,就不应该觉得钱打了水漂,他换到了心理满足。

  律师观点

  “托号”陪玩可构成诈骗

  昨日,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肖霖表示,如黎先生能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游戏公司员工及员工家属扮演“托号”角色刺激他进行消费,则可以涉嫌诈骗对游戏公司提起诉讼。李肖霖说,“托号”参与竞争是明显的欺诈行为。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也认为,即使“托号”的存在是网游行业的潜规则,也并不能据此认为该行为就合理。他认为,许多网游公司敢于安排“托号”,是基于极少有玩家能拿到证据证明其存在,这属于一种隐蔽性较高的犯罪行为。北京中同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长勇建议,黎先生可持证据前往公安机关,以游戏公司涉嫌诈骗报案。(记者王维维)

来源: 王维维 作者: 编辑: 童文丽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