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说,近日,他们对浙江全省的眼镜店等消毒产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抽查,查处了一批违规消毒产品,其中包括知名隐形眼镜公司海昌生产的海昌S.H.E润眼液。
此次查处的违规消毒产品具体共有三种,包括威海格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Visine优能中草药中老年健视宝眼贴膜”(生产批号:20120805,生产日期:2012年8月5日,规格30对/盒)、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生产的“海昌S.H.E”润眼液(生产日期:20120713,有效期:2014071,规格:净含量15ml/瓶)和由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海伦隐形眼镜有限公司生产的“海俪恩TM”隐形眼镜润滑液(生产日期:20120815,有效期:20140814,规格:净含量15ml/瓶)。上述产品命名及标签说明书涉嫌违反《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规定或非消毒产品冒用消字号。
卫生监督局专家提醒:“直接用于眼部或滴于眼睛的都不属于消毒产品,消费者要有所区别。”
“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可以生产销售非消毒产品管理范畴但标注与消毒产品管理有关的许可证明编号的产品,也不可以生产销售违规宣传的消毒产品,以避免误导消费者,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简单地说就是,购买润眼液需认准“药”字号,而不是“消”字号。
专家还提醒,隐形眼镜佩戴者眼睛容易干,因此需要用到润眼液,但要注意别混淆了润眼液、滴眼液及隐形眼镜护理液——
润眼液与滴眼液(俗称眼药水)是不同的,前者只适合在佩戴隐形眼镜过程中感到不适时使用,是一种无菌、等渗、缓冲溶液,含有特殊的润湿成分,对因佩戴隐形眼镜而出现的干眼现象有一定的缓解作用,是用于提高隐形眼镜的含水量的。
“润眼液应在开瓶后最长30天以内使用,只适合于眼睛外用,不适用于镜片的贮存。”
而滴眼液则有很多种,只有说明书注明隐形眼镜适用时,才可以在佩戴隐形眼镜时作滴眼使用。
还有一个,即平时用于浸泡镜片的隐形眼镜护理液,它起到的是给隐形眼镜消毒、杀菌和去除蛋白质的作用,只能用于储存隐形眼镜,也不能直接往眼睛里滴。
专家还提醒:隐形眼镜佩戴者也不能太依赖润眼液,它只能缓解眼睛疲劳但不能代替你自身眼睛里的水分,一般一天滴个一到两次,一天建议最多不超过五次,过分依赖润眼液会减弱自身泪液分泌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