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浙江新闻
过期消费券,真的成废纸?3·15,法官为你支招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3-15 08:42:22

  拿着消费券去指定商家消费时,却被告知此券已过期;在美发店里办了张会员卡,隔了几天再去时,发现该店已换新主……此时,消费者手上的消费券、会员卡就真的“玩完”了吗?听听法官为你支招。

  过期的消费券成废纸了吗?

  昨日下午,海曙法院设立在消保委的“消费法庭”调解了一起纠纷。

  家住海曙的李女士去年中秋节过后,才想起手头有几张月饼券尚未兑换。跑到店里要求兑换时,服务员称券已过兑换期限,没用了。李女士心有不快,“才过期两天,这价值300多元的券怎么就没用了呢?”

  双方争执不下,最终闹到了海曙消保委。经过法院和消保委共同调解,最终该店和李女士达成协议:允许李女士在今年中秋节前再兑换一半面值的月饼券。

  消费法庭庭长袁永达法官说,除了月饼券这种带有季节性的消费券有时间期限外,其他一些如洗衣卡、购物券也被商家设定了有效期。这属于一种格式条款,实际上是商家把自身的责任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

  袁法官认为,过期的有价票据若要求商家退款不大现实,毕竟是消费者违约在先,但如果一过期就完全失效的话,对消费者而言也不公平。所以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消费者应试着和商家沟通协商,而商家应当在过期后适当延长一定时间,允许消费者以一定的折扣来使用这些有价票据。

  办了储值卡,店主玩失踪

  消费券过期难兑让人闹心,但市民小胡却遇到更烦心的事:他不久前在一家理发店办理了会员卡,还充了300元。可是没剪几次,该理发店店主丁某却卷款跑路了。

  接手该店的新店主赵某这下成了“冤大头”:包括小胡在内的诸多消费者手持储值卡要求在他的新店里消费。赵某不乐意了,“这钱不是我收的,活儿怎能让我来承担?”于是双方闹到了消保委。

  消费者觉得新老店主是一伙的,只不过把理发店招牌换一下想吞没之前收的钱。而赵某则大喊冤枉:“我只不过是向老店主买下了店铺,这个烂摊子要我收拾没道理。”经海曙工商粗略统计,该店一共办出400多张储值卡,消费者实际充值金额约12万元。

  在消保委协调下,消费者和赵某各退一步,达成了协议:由赵某退还绝大部分费用。但赵某咽不下这口气,一纸诉状将老店主丁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违约金。海曙法院目前已经受理此案,但被告丁某下落不明。

  负责此案的叶法官说,在这桩案子中,店铺转手给了新店主,消费者还能找人要个说法,而更多的是,店主逃之夭夭,消费者索赔无门。

  为此法官建议,消费者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办卡前应该对商铺的规模、经营情况有所了解,不要盲目办卡,更不要贪图所谓的优惠而大笔充值。

来源: 中国宁波网 作者: 编辑: 叶燕增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