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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起,网络购物消费者将可向店家索取发票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3-12 10:19:11

  如果有天购物网站的“亲,包邮哦”变成了“亲,包发票哦”,你可别惊讶。几天前,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董事长王填在两会上提出“电商不纳税对传统零售企业有失公平,国家也将流失1000亿元税收。”将“电商纳税”的话题再次抛出。

  无独有偶,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将在4月1日全面实施,这一举动被业内视为“电商纳税”的前奏。从目前各大网购平台来看,“无实体店、异地注册”会让个人网店很难提供发票,而即便能够出具发票,税费也会转嫁给消费者。

  杭州已试行“网络发票”,覆盖申报纳税商家

  今年1月下旬,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并将于4月1日起全面实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办理网络发票管理系统的开户登记、网上领取发票手续、在线开具、传输、查验和缴销等事项,适用此办法。

  其实,对于杭州而言,“网络发票”已实行了一年有余,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杭州几乎所有申报纳税的商家都已纳入“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可以通过联网电脑开具发票。

  “网络发票”的推行,变更了商家开具发票的方式,然而也带来了业内诸多猜想:这是否是电商纳税的前奏?

  这样的猜想有据可循。在2012年2月6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等八大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将在22个省市开展网络电子发票应用试点。《通知》第六条中提到“税务总局、财政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各示范城市,研究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制定网络(电子)发票管理暂行办法及标准规范”,被视为是“电商纳税”的一个强烈信号。

  “索要发票”会有额外费用,但维权时却必不可少

  “请问,能不能开发票?”前几日,刘小姐在购买三八节礼品时,向6、7家网店询问,得到的全部是否定答复。记者询问了多家服装类、家电类的网店,只有一家同意开具发票,但须多交费用。

  “一般来说,电器类的、文具类的网店可以开具发票,但税点的费用肯定会转嫁给买家,根据商品不同税率会在8%到10%。”资深网店店主陈敏说。

  目前,各大购物网站如京东商城、当当网、天猫商城等都有“向买家提供发票”的服务或规定,但个人经营的网店几乎不为买家提供发票。

  “目前,淘宝未强制淘宝集市的卖家必须提供发票。”淘宝网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有资质开具发票的网店,消费者如果主动索取,商家必须出具,否则会有相应的惩处措施。”尽管索取发票有可能需要买家承担额外费用,但也会成为买家网购维权时的重要凭证。

  “无实体店、异地注册”让电商纳税困难重重

  从国内一家购物网站上看,网店所在地标注为“杭州”的店铺数量众多,以“女装”为关键词的金冠店有31家,皇冠店有2011家,“要做到一颗金冠,意味着这家店每年有50多万笔交易。”业内人士说,“如果将成交笔数换算成营业额的话,很多店铺都符合纳税门槛。”

  然而,从卖家方面来看,申报纳税似乎困难重重。

  “我的网店没法给客人提供发票,因为我没有实体店,也就没有在工商注册执照,无法纳税。”陈敏说。“没有实体店”是众多个人网店无法提供发票的一个原因,而即使拥有工商注册执照的个人网店,也不会主动向买家提供发票。

  此外,“异地注册”也会成为一个困难因素。“很多网络卖家在注册时都喜欢把店铺地址写成北京、上海、杭州这类时尚的城市,而店铺真正的注册地却可能是在外省,不同城市的税收政策细则会不一样,这也给电商纳税带来很大的阻力。”业内人士分析。

来源: 杭州网 作者: 韦佳 编辑: 童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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