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医院输液不当致病人皮肤坏死 偷偷治疗不见效被判赔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2-18 14:25:24

  值班护士不负责任,输液导致患者皮肤坏死,医院又隐瞒真相,偷偷治疗不见效果,导致患者必须进行骨科手术。记者今日从苏州虎丘法院了解到,这起因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法院判决医院为其工作人员的医疗差错“买单”。

  2012年初,王某被诊断为低钾血症,需要安排住院,当天王某就办了住院手续。凌晨输液时,王力感觉手臂疼痛异常,疼得满头大汗,经值班护士查看后,护士告诉王某一切正常,并解释称补钾疼痛属于正常现象。但是,住院初期医院的医患沟通备忘录中明明写着住院预计要三天左右,可是一个星期治疗下来了,王某的手臂疼痛状况一直不见好转,

  更让王某没想到的是,一个星期后,医院突然通知他从内科转到骨科治疗。自己也没有其他疾病,为什么要转入骨科治疗呢?在王某的几番追问下,医院才告诉王某,他的手背皮肤已经部分坏死,需要转入骨科治疗。

  原来,王某住院的当天输液时,液体发生外漏渗入皮肤,因值班护士的疏忽和不负责任,没有及时发现,这也是王某当时手臂疼痛异常的原因。直到第二天一早医生查房时才发现问题,但那时王某已经出现了皮肤坏死现象。医院方面当时采取了补救措施用药治疗,但是对王某隐瞒了真相。

  由于补救治疗一直不见效果,为防止坏死的皮肤导致病变,王某必须要进行骨科手术。直到此时,“捂不住火”的医院才告诉王某真相。

  旧病未好,又添新伤,不仅遭遇了刮骨疗伤和植皮的身体疼痛,而且手臂上还留下了永远也去不掉的疤痕,王某一怒之下,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赔偿自己各种损失17万元。

  法院查明,王某因医院的医疗差错致伤,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处医院除免除住院费用之外,赔偿王某包括精神赔偿抚慰金在内共计35000元。

来源: 中国江苏网 作者: 编辑: 李雯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