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输液不当致病人皮肤坏死 偷偷治疗不见效被判赔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2-18 14:25:24
值班护士不负责任,输液导致患者皮肤坏死,医院又隐瞒真相,偷偷治疗不见效果,导致患者必须进行骨科手术。记者今日从苏州虎丘法院了解到,这起因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法院判决医院为其工作人员的医疗差错“买单”。
2012年初,王某被诊断为低钾血症,需要安排住院,当天王某就办了住院手续。凌晨输液时,王力感觉手臂疼痛异常,疼得满头大汗,经值班护士查看后,护士告诉王某一切正常,并解释称补钾疼痛属于正常现象。但是,住院初期医院的医患沟通备忘录中明明写着住院预计要三天左右,可是一个星期治疗下来了,王某的手臂疼痛状况一直不见好转,
更让王某没想到的是,一个星期后,医院突然通知他从内科转到骨科治疗。自己也没有其他疾病,为什么要转入骨科治疗呢?在王某的几番追问下,医院才告诉王某,他的手背皮肤已经部分坏死,需要转入骨科治疗。
原来,王某住院的当天输液时,液体发生外漏渗入皮肤,因值班护士的疏忽和不负责任,没有及时发现,这也是王某当时手臂疼痛异常的原因。直到第二天一早医生查房时才发现问题,但那时王某已经出现了皮肤坏死现象。医院方面当时采取了补救措施用药治疗,但是对王某隐瞒了真相。
由于补救治疗一直不见效果,为防止坏死的皮肤导致病变,王某必须要进行骨科手术。直到此时,“捂不住火”的医院才告诉王某真相。
旧病未好,又添新伤,不仅遭遇了刮骨疗伤和植皮的身体疼痛,而且手臂上还留下了永远也去不掉的疤痕,王某一怒之下,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赔偿自己各种损失17万元。
法院查明,王某因医院的医疗差错致伤,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处医院除免除住院费用之外,赔偿王某包括精神赔偿抚慰金在内共计35000元。
来源:
中国江苏网
作者:
编辑:
李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