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家质检总局今天(15日)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从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起草汽车三包草案开始,已经过去八年多,这八年里每年我们都认为汽车三包规定已经箭在弦上,而直到今天,这一猜测终于变成了白纸黑字。三包规定立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消费者来说,三包规定对汽车修、退、换的三包有效期限、三包条件、三包程序以及三包争议处理都做了规定,有利于消费者在和生产经营者发生争议的时候进行维权。
此前一直有声音说,鉴定难是三包实施的主要障碍,在汽车三包规定里,针对这个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迈出了有创意的一步,在通常的5条消费者维权途径之外,提出了组织建立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专家库,由专家来为争议处理提供技术咨询。
专访立法部门:汽车产品纳入三包因消费者处弱势
汽车三包规定发布本身固然重要,而对车主来说,更关注的问题显然是,这个“三包”要怎么“包”。就此,三包规定的立法部门接受了中国之声记者的独家专访。
汽车三包规定的立法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法规一处负责,处长李明刚在接受中国之声专访时强调,三包规定主要还是保护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
李明刚:之所以将汽车产品纳入三包的专项立法,是考虑到汽车产品技术复杂,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的信息不太对称,消费者个体比较分散,消费者在处理三包争议的过程当中,容易处于弱势。
也正因为此,李明刚表示,有些单位为汽车营运、生产经营活动而购买使用的汽车产品,目前没有纳入规章的调整范围。对三包有效期,汽车三包规定也专门作出两个概念的区分,一是保修期,另一个是三包有效期。李明刚向中国之声解释其中不同:
李明刚:保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免费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符合规定的退货、换货条件,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办理退货或者是换货手续。规章规定,保修期限是不低于3年或6万公里,三包有效期限是不低于2年或者是行驶里程5万公里。
对于消费者最关注的退换货条件问题,新规也列出了四种具体情形。其中包括,购车60天或行驶3000公里内出现《规定》所列举重大故障,或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两次仍未排除等等,消费者均可选择退换货。除此之外,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最后,如果符合更换条件,但销售者没有同品牌、同型号或配置不低于原车的汽车,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