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已经告一段落的大众DSG事件再起波澜。因在召回问题上陆台有别,中国大陆消费者对大众汽车多有不满,有媒体甚至质疑质检总局对跨国公司有特殊关照。
消息一出,质检总局立即否认媒体对自己的不作为指责,并称从去年3月以来,其一直对大众DSG事件跟踪监测,进行了10余次现场调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到DSG故障信息上万条,组织专家进行了分析论证,4次正式约谈大众公司负责人,迫使大众公司对中国大陆市场销售的所有DSG变速箱延长质量担保期至10年或者16万公里。
而大众(中国)也发布声明称:此次台湾地区的召回在形式上与在中国大陆的处理方式不同,但是实质内容与中国大陆市场3月份主动公布并通知客户及其它市场随后进行的服务活动内容一致,即:预防硼结晶导致控制阀粘滞问题。
尽管质检总局一再强调自己从未说过“大众DSG问题不用召回”;尽管大众(中国)一再表示所谓“召回”和“延保”是实际内容相同的不同处理方式,但中国大陆消费者仍然觉得委屈、难受,说到底,老百姓想要的,无非是一个“理”字。
到底何种情况的车辆应被召回呢?缺陷的认定有客观标准么?它与投诉量的大小是否有关系?与车辆发生问题的严重程度是否有关系?与厂家主动申请召回或拒不召回的态度是否有关系?为什么消费者看到的情况是:有些品牌因为金属LOGO有生锈风险都能实施召回,而某品牌诸如涡轮增压器反复漏油这种严重影响车辆安全且相当普遍的问题却得不到召回?为什么有的车型销量超过数十万,因为其中几辆车有问题都要实施召回,而有些品牌涉及问题的车型达数十万辆,却能百般搪塞,拒不召回。此外,面对各种进口、车资车型的频繁召回,一些自主品牌低端车型却连续多年从未有一款车型被召回,难道他们的车从无质量问题?
如果汽车召回有公开透明的标准和60分的及格线,质检总局就可以依据相关标准直接向厂家发出召回建议通知书,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示。当“要不要召回”、“为什么不用召回”的最终解释权不在各汽车厂家那里时,它们就不必面对“公关博弈”的质疑作百口莫辩。而消费者也能理性很多,不会轻易质疑汽车厂家与主管部门之间的“暧昧关系”了。
事件回顾:
2012年12月27日,大众在台湾地区宣布召回部分DSG故障车型。在中国大陆市场也存在同样问题的车型始终未被召回却在台湾被召回。
2013年1月3日,《中国青年报》撰发评论,发出了“到底是大众汽车太狂傲,还是质检总局无能?”的质疑,并表示:丰田在美国的“善举”和大众对台湾消费者的“关爱”,体现了这两个跨国公司负责任的“良好企业公民形象”。在中国大陆,这些维护品牌形象的工作不需要他们出手,因为质检总局已经替他们做了。
1月5日,质检总局回应称:从未说过大众DSG问题不用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