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8日宣布,从2013年2月1日起调整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共涉及20类药品,400多个品种、700多个代表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5%,其中高价药品平均降幅达到20%。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批调价的化学药品,与2011年至今已分四批调整的抗生素、循环、神经、激素、消化、抗肿瘤、免疫和血液等8类药品,属于同一轮次调价品种,大部分属于临床常用药品。
这位负责人说,国家降低这些药品的价格,可以有效减轻患者负担。
记者从发展改革委获悉,此次国家在降低高价药品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的同时,也注重加强了对低价药品的价格扶持。特别是对临床短缺的低价药品,发展改革委在开展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评审和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了价格,以鼓励低价药的生产供应,满足临床需要。
据发展改革委有关人士介绍,下一步,将研究调整部分中成药价格。
为降低化学药品消费者负担,规范药品行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从2001年起,已先后出台了三轮药品价格调整方案,涉及近2000种药品。最新一轮药品降价可每年减少病人负担约600多亿元。
据发展改革委价格司介绍,对纳入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主要是医保目录内药品),发展改革委依据药品成本和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等因素,实行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一般2-3年调整一次。
首轮调整(2001-2003年)对政府管理价格药品进行了首次全面调整。2006年至2007年的第二轮调整结合医保目录品种,再次对政府管理价格药品进行全面调整。2011年至-2012年,发展改革委对政府管理价格的化学药品进行了全面调整。
由于涉及品种多,每一轮次降价药陆续发布多个文件,涉及品种不一样。从轮次上讲,2000年以来,药品价格的全面调整已有三轮。最早进入医保目录的品种,累计降价幅度平均已达40%,高的达到80%;最新进入医保目录的品种,降价刚刚开始,平均只有15%左右。
本轮化学物品调价从2011年初开始,至今已调整五批次。其中,高价药品平均降幅达到20%。如治疗阿尔茨海默症(老年痴呆)的卡巴拉汀胶囊1.5mgx28片(诺华生产,商品名“艾斯能”),降价前日费用32.6元,降价后日费用19.8元,降幅39%。
此轮药品价格调整是在成本和市场价格调整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评审、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后确定的。调价的总体原则是切实降低药品价格总体水平,减轻群众药费负担,同时兼顾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鼓励研发创新和低价药品生产供应。对日费用较高的药品加大了降价力度;对于日费用低的药品不降价;对临床短缺的低价药品,适当提高了价格,以鼓励低价药的生产供应,满足临床需要;对创新药品适当控制降价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