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前,原浙江新洲集团董事长傅建中一手操盘了中俄两国最大的林业合作项目,其控股的公司是第一家在俄境内拥有俄森林采伐100%股权的企业。他收获了鲜花和掌声,成为两国舆论的焦点,堪称是浙商“走出去”的典型代表。
可是,6年前,他斥资购买的俄罗斯林场被俄方用一系列手段提前收回经营权,企业“被破产”,2亿多元的投资打了水漂。他为这笔投资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下简称“中信保”)斥资近500万元投保的保险,却在5年多索赔中遭遇“玻璃门”。
傅建中的遭遇成为浙商“走出去”遇到海外投资风险的典型案例。这一时间的来龙去脉是怎么样的?越来越多的浙企向海外探索发展又该得到怎么样的启示?上周六,傅建中在记者面前,讲述了“光鲜”背后的苦涩经历。
起因:收购俄罗斯林场
事情从10年前说起。
2003年,时任新洲集团董事长的傅建中被黑龙江政府邀请参加对俄罗斯投资环境考察。考察过程中,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政府(下简称“哈巴州”)竭力推介的哈巴木兴公司得到他的青睐。
木兴公司拥有2400平方公里林地面积,林地上主要种植白松,可采伐林地1600平方公里,可采伐储积量1784万立方米,相当于浙江全省木材全部储积量十分之一。
傅建中看到了这块林地对木材资源缺乏的中国而言有潜在价值,拍板决定投资。第一步,新洲集团和黑龙江辰能贸易公司合作,成立了黑龙江新洲材源木业公司,作为投资哈巴木兴公司的平台,新洲集团控股70%。第二步,木业公司出资150万美元,从俄方股东接手哈巴木兴公司100%股权,取得24.7万公顷林地49年的经营权,获得每年许可采访量18万立方米。
经过1亿多元的基础投入,收购后的木兴公司走上了良性发展轨道:原木采伐量从2004年的4000立方米,增加到2007年2月底8.27万立方米。“按照这一趋势,当年可以达到18万立方米的原木采伐量,实现3000万元以上的盈利水平。”傅建中表示。
与此同时,白松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狂飙突进。2004年时,白松原木的中国价格是每立方米600多元,但是到2006年,它的价格几乎翻了一倍。
拥有哈巴地区最大规模白松林地的木兴公司陡然成为各方眼中的“香饽饽”。
变故:木兴公司被破产
傅建中没有想到,忙碌了3年多,木兴公司刚走上正轨,一系列变故让这一切成为泡影。
2007年3月,与木兴林场有运输业务往来的公司,在为俄罗斯一家公司运输木材路途上,因涉嫌盗采和盗伐被哈巴州内务部警察查扣。俄方认为,非法砍伐木材乃木兴公司所为。
尽管俄方随后查实,非法砍伐木材的系俄罗斯公司,而所谓的运输证明其实是伪造木兴公司负责人签字,但是这一切证据并没有阻止傅建中和他的木兴公司滑向深渊。2007年3月,俄罗斯哈巴边区检察院口头命令查封木兴公司的火车转运货场。5月,木兴林场储木场被俄方查封。2008年,拥有近1000万元净资产、上千万元原木存货以及流动资产的情况下,并不符合资不抵债的法定破产条件的木兴公司被哈巴州仲裁法院开庭判决破产,随后木兴公司与林管所的林地租赁合同也被解除。
就这样,在一年多时间里,新洲集团等中国企业在俄罗斯的投资打了水漂。因为俄罗斯林业投资失利,傅建中与多年的合作伙伴林海文也从此分道扬镳,退出新洲集团。
理赔:遭遇“玻璃门”
让傅建中难以接受的是,为俄罗斯林场投资,他向中信保支付了巨额的保费购买了海外投资保险,可是在出险后,他却至今没有得到理赔。
由于木兴公司投入人力、基建和设备等资金的需要,新洲集团以股东贷款的方式向木兴公司提供15600万元人民币(按当时汇率折合美元1946万元)股东贷款,贷款利率为6.39%,债权利息合计1000万美元,保险期为11年。为这笔债权设防线,2006年,新洲集团与中信保签订保险合同,约定的承保范围是征收、汇兑限制以及俄罗斯方违反林地租赁合同,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运营。随后又向中信保支付了近496万元的保费。
但在新洲集团的债权出险后,2008年5月,新洲集团向中信保提出理赔申请,5年多来却迟迟没有得到赔偿。“中信保虽然没有明确说不赔,但是以证据不充分等理由来推脱”。据傅建中透露,中信保在出险一年多后才聘请俄罗斯律师对事件进行核定,而且至今中信保公司也未派人实地调查核定,中信保不采信5个权威部门的认定,却以俄罗斯律师从哈巴检察院取得的文件中所述,以木兴公司在俄经营过程中“违法”为由,拒绝理赔。
记者获得的中信保浙江分公司给新洲集团投资俄罗斯木兴林场项目索赔申请的回函中,该司的意见是,木兴林场被查封导致的损失确实发生,但被保险人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其发生的损失属保单责任范围内。该司还要求,进一步提供有关证据证明俄罗斯未经合法程序构成征收。
不过,黑龙江、浙江两省的政府部门,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和规划协会在事发后介入调查,形成的书面调查报告得出的结论却与中信保的结论相左。
记者得到的黑龙江省商务厅提交给商务部的文件中写道:“整个事件是经过周密策划的,其目的是吞并木兴公司的资产和林业资源。哈巴州政府……一系列手法,以逃避法律责任,是一种变相的国家征收行为。”
在与中信保多年斡旋无果后,傅建中申请仲裁,要求中信保赔偿海外投资保险赔偿金1.1144亿元。去年9月12日,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了此案。由于仲裁无果,傅建中上周六决定,先暂停国内的仲裁,启动国际仲裁,“向俄罗斯讨说法。”
近年来爆发的类似的海外投资风险案例还有很多,很多投资项目血本无归。对此业内专家提醒,中国企业在拓展海外市场前一定要做好前期准备,对该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风俗等进行实地考察和系统研究,做到知己知彼。要熟悉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准确识别政治风险和市场风险,评估经济政策、国有化、征收、限制汇兑、限制进出口、税收、法律等因素变动对投资可能造成的风险,对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估计充分,提出可行的应对策略,包括退出策略,及早规避可能的风险。此外,在海外管理和经营中要谨慎决策,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遵守当地的法规制度,尤其要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妥善处理好劳工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