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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2012年创业板年报准则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2-12-21 10:53:10

  昨天,证监会正式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年报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最大的变化是,借鉴创业板公司IPO招股书说明书,只在报纸刊载提示性公告的做法,同时也考虑到报纸在信息披露方面的滞后性,今后创业板上市公司只需要在报纸刊载年报的提示性公告,年报全文采取网络形式进行披露。另外,准则还要求年报摘要大幅简化,着重披露投资者最关心的财务和经营状况等内容。

  据介绍,《创业板年报准则》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不同需求,提高创业板公司年报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修订后的《创业板年报准则》主要体现了以下四方面特点:一是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对年报摘要进行大幅简化,着重披露投资者最关心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方面的内容,只保留重要提示、公司基本情况、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内容;提高年报全文披露要求,尤其是董事会报告部分的内容。二是突出创业板特色。要求公司在披露核心竞争能力、风险因素、研发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等非财务信息时,尽量进行量化分析,讨论和分析要具体、有针对性,避免流于形式;要求公司在分析讨论核心优势、研发投入、风险因素时,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予以细化说明。三是提高投资者决策有用性。为提高年报披露的有效性,要求创业板年报信息披露不仅要反映过去的经营成果和资产状况,还要关注未来的变化,避免空洞的辞藻堆砌和无重点的流水式叙述。四是降低公司披露成本。

来源: 深圳商报 作者: 编辑: 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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