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站相关负责人说:“我的权限只能赔3张水票”
“16元一张的水票,3张加起来才48元,这怎么能和漏水造成的损失相比呢?”韩先生说。
而农夫山泉总部管理水站的相关负责人马先生表示,他们认为漏水最终造成这么严重的影响,主要原因在于韩先生在第一天已经察觉漏水迹象的情况下,第二天还把这桶水装了上去,并且离开了现场。
为什么在韩先生反映问题的第一天晚上,水站没有派人过去及时处理呢?马先生解释称,可能是因为水站晚上比较忙,才没时间过去,本来打算第二天一早过去,但那时韩先生却告诉水站说已经不漏水了,所以他们以为没有问题了。
“以我的权限,只能给消费者3张水票作为补偿。”马先生表示,目前此事已经交由公司总部进行处理。
记者于前天和昨天两次联系农夫山泉的客服热线,工作人员答复称此事正在处理中,并同意将记者的采访请求转达到相关部门,由负责人给予答复。但截至昨晚发稿前记者并未收到来自农夫山泉方面的回复。
家中设备故障殃及邻居,赔偿问题很纠结
因饮水、淋浴等厨卫设备故障,而导致漏水到楼下住户,或因电器性能不稳定,而发生起火事故并殃及邻居,这类事件时有发生,由此引发的邻里之间、消费者和设备供应商之间的赔偿纠纷,常常是最纠结的部分。
今年7月份,天津消费者贾先生家中安装还不到1年的一台“吴川樱花”牌热水器内胆破裂,导致他刚装修好的新家被大水浸泡,并殃及楼下7、6、5、4层的住户,顶棚、墙面、地板、橱柜等都不同程度被水浸泡。
贾先生说,为各受损住户修缮、赔偿等费用花了19265元。他多次和商家协商赔偿问题,希望商家对包括他在内的5个家庭的经济损失承担责任,但商家却表示,只能赔偿他一台热水器的价钱外加500元——对于这台热水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而言,这笔赔偿显然是杯水车薪。
律师说法
在这起桶装饮用水漏水事件引发的赔偿纠纷中,该如何界定各方的责任?3张水票,作为农夫山泉给消费者的补偿,是否足以代表商家所应承担的责任?记者就此咨询了浙江铁诚律师事务所的郑礼辉律师。
“仅仅3张水票,显然无法解决漏水所造成的影响。”郑律师说,如果这起漏水事故纯粹是因桶装水本身的问题引起,而非饮水器存在故障或其他原因,那么桶装水的供应商应该对此造成的影响负责,包括消费者楼下邻居的客厅天花板所受到的损害。
按照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农夫山泉水站的管理人员马先生称,韩先生在发现漏水迹象后第二天又把水桶放了上去,才是造成最终后果的主要原因。郑律师表示,商家的这个说法也有一定的道理,“消费者本应尽量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不过,商家没有在第一天晚上及时来处理,也有一定的责任。”
因此,郑律师认为,商家最好能再和消费者沟通协商,给出一个更为诚恳的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