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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厂房不想交税 偷漏税款终遭处罚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2-12-17 08:24:34

  临近年底,一些企业忙于进行税收自查。近日,常山县地税局稽查局部署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时,提醒纳税人要认真自查,遵纪守法,不要试图偷税漏税。

  该县某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将部分厂房出租,半年收取租金10万元,承租方要求凭发票付款。该公司的张总到县地税局办税服务厅门征处开具发票,并上交税费。张总寻思:租期20年,每年要交房产税24000元,期满后就要少48万元收入,于是,他开始精心谋划。2010年1月在朋友的“指导”下,他到某代征点开具发票,通过不法手段少交房产税24000元。2011年1月,他又如法炮制。今年,有群众向县地税机关举报,税务机关对其立案检查,并追回了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进行了处罚。

来源: 衢州新闻网 作者: 通讯员 吴文昌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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